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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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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3-09-12 17:28:09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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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精神,今年我市组织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等工作以来,各县(市、区)积极发动,广大中小企业踊跃申报,为进一步优化评价及认定推荐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精神,原定于今年11月15日截止的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提前至今年9月20日前(时间以企业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上申报的为准),评价基本条件、标准、程序等相关事项参照今年6月下发的《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办理。

  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精神,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申报工作顺延至9月25日止,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3号)的要求,已被认定为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申报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均可申报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其他申报要求及程序按照今年6月下发的《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办理。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在9月21日前收集汇总辖区内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公章)后报我局,同时通过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审核提交企业的创新型线上申报材料。

  (二)请各县(市、区)在9月26日前收集汇总填报《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我局,同时通过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审核提交企业的专精特新线上申报材料。

  附件: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wps

  附件4:创新型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wps

  附件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清单.wps

  附件6: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wps

  附件7: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8: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人才建设考核指标.wps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2日

  (联系人:陈宇晖,联系电话:332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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