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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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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专业工程师及以下职称层级评审和认定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03-12 10:25:58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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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专业工程师及以下职称层级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由湛江市工程系列石化轻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市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工程领域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层级的资格评审材料和组织评审认定工作。

  (二)受理时间:2023年3月13日-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2022年度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其中: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学历、资历条件应根据申报级别、专业满足《广东省石油和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3号)、《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5号)和《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6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按照省人社厅粤人社发〔2021〕38号规定调整。计算方法如下:

  1. 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条件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提交与申报专业相符的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要条件,成绩仅作为参考。

  (四)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按照广东省石油和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与本人所申报的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专业相符或相关。

  (五)其他条件

  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申报材料的时效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认定条件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件的《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

  (一)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象范围,包括在全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筒称用人单位)中从事石油和化工、纺织、轻工、食品领域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具备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毕业等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的职称层级范围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层级。

  (二)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考核评议。经单位考核评议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核评议结果填入《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连同申报人业绩成果、学术成果以及社保凭证等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关、不相近的;

  2.非全日制学历的;

  3.已取得职称的;

  4.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认定通过人员参加高一层级职称评审的资历自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日期起算。

  四、有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社规〔2020〕33号文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二)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我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

  (三)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其职称按评审权限重新或确认后,方可在我评委会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具体规定按《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执行。

  (四)中央、省驻湛企业单位或在湛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评委会评审的,须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外市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评委会评审的,须经外市市级职称管理部门同意并出具委托函。

  (五)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六)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有关规定,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五、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1.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县(市、区)注册的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报送所在县(市、区)工信和人社部门复核,市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的程序申报。

  2.职称申报实行网上系统填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人须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必须与系统所填内容保持一致。其他相关评审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作的表格。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职称政策和相应资格条件,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申报人及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要认真对照《送评材料目录单》和《湛江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石化轻纺专业工程师及以下职称层级评审和认定申报填报指南》(见附件1),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其中包括提交非公有制组织营业执照、2022年度与个人工作经历相符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等材料。

  (三)审核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要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中(初)级职称初次考核认定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审标准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程序、时间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时间不满5个工作日。

  6.其它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六、收费标准

  评审和认定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其中:中级450元,初级280元。

  七、申报联系

  请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湛江市工程系列石化轻纺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2号楼五楼湛江市工信局人事科503、504室。咨询电话:3181583,3317154。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相关人员报送材料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湛江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石化轻纺专业工程师及以下职称层级评审和认定申报填报指南.doc

  附件2:关于印发《广东省石油和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3号).pdf

  附件3:关于印发《广东省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4号).pdf

  附件4:关于印发《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5号).pdf

  附件5: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66号).pdf

  附件6: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pdf

  附件7: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及相关表格.zip

  附件8: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pdf

  附件9: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新表).doc

  附件10:湛江市2022年度石化轻纺专业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评审认定).xls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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