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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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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03 09:58:24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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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中旬至6月底,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工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要求,把政治巡察作为“第一任务”

  市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推动工信工作发展。

  (一)思想统领抓整改。局党组10月14日召开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局党组将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以上率下抓改。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工信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事务性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任务抓整改。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10月14日、10月26日两次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逐一明确工作目标、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和计划完成时限,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报送进展情况,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四)建章立制抓整改。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根据权责清单,制定防范措施。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整改边建章立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破绽,完善一套制度,确保采取的措施可以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可以贯彻落实,获得的成效可以稳固开展。

  二、真认帐、真负责、真反思,高标准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局党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48个反馈问题的整改。局人事科统筹组织办公室、运行科、技改科、无线管理办、机关党委办等责任科室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推进巡察整改的落实。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截至12月31日,44项反馈问题整改已完成,3项反馈问题(第3、22、26项)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1项反馈问题(第45项“关于下属单位湛江南药试验场场长和副场长职位空缺的问题”)整改正在推进。 

  (一)政治引领作用不强方面

  1.关于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强化企业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加快投资、推进园区扩容增效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为湛江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强化暖企服务,贯彻落实一系列惠企政策,推动大中小企业稳产增产、协同发展。三是聚焦大园区建设,努力推动湛江市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四是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在总结2015-2019年原项目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新一轮项目方案,新项目采取“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的混合模式,进一步扩大合作银行的覆盖面,控制项目贷款利率在合理水平。

  2.关于攻坚克难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局党组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学习。二是湛江南药试验场目前与岭南师范学院签订科研合作协议,正式开展穿心莲三种不同品种对比试验,进一步将继续加强合作。并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经营性资产划转的准备工作,争取尽快改善南药场经营状况。三是及时了解广东半岛集团有限公司不及时提供检查资料的原因,督促其尽快将相关检查资料提供给审计部门。保持每周与审计部门电话联系,跟进提交情况;确认完成审查。

  3.关于统筹引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一是党组及时调整分工,已落实“二把手”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硬性要求。二是根据“三定”规定,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日常工作由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科承担。

  (二)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4. 关于规上企业对工业支撑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2022年7月印发实施《湛江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二是落实《湛江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的精神,从2022年起至2025年,提高每年小升规预期目标。三是加强中小企业培育,建立完善“小升规”培育库,做好梯度培育工作。四是加大奖补,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加大财政对新升规企业的奖补力度,减轻新升规工业企业负担。五是政策惠企,强化企业用地支持,开设绿色通道服务,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稳定规上企业数量,做大做强我市规上工业经济蛋糕。

  5.关于工业产值占比较低问题的整改一是牵头四大企业服务专班继续加强服务企业,密切企业沟通,保障企业生产要素,推动企业稳产。1-11月,湛江钢铁公司增加值同比增长28.7%、中科炼化公司增加值增速降幅收窄0.4个百分点、中海油湛江分公司增加值增速降幅收窄1.2个百分点、湛江晨鸣公司增加值同比增长2.4%。二是开展市领导暖企服务日活动。经初步统计,2022年,市四套班子领导深入企业360多家(次),共为企业解决诉求问题167项,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三是深入落实局领导分片联系县区制度,督导各县(市、区)服务辖区内工业企业,促企业平稳生产。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服务大型骨干企业稳定生产,推动中小企业平稳发展,加强平台建设力度和推进项目加快开工,力促工业高质量发展。

  6.关于数字经济发展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快推进“粤西数谷”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打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载体,编制“粤西数谷”大数据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引进数字经济相关产业和项目落地。二是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重点围绕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三是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数字经济规划重点工作。

  7.关于技术改造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一是编制印发《湛江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湛江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政策宣讲,向企业宣传技改惠企政策,积极发动企业申报,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三是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技改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为企业争取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四是研究制定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扶持政策,科学合理设定申报条件,助力企业技改进步。五是跟进已动工未纳统的技改项目入库情况,持续跟进在建的技改项目,主动对接了解建设进度缓慢的项目情况,协调解决项目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方面

  8.关于创新发展引导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人才培训、人员招聘以及组织职教专家企业行等服务活动,促进校企合作。二是制定配套举措,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设立绿色通道。三是抓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对接、贷款贴息等工作。四是加强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积极广泛发动企业申报,做好动态管理、培育扶持工作。

  9.关于绿色发展引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工业绿色发展引导。组织我市钢铁、石化、水泥、造纸等工业领域重点碳排放企业制定企业的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共有15家重点用能工业企业于2023年前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审核,联合市直部门共完成26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促进工业源头节能降碳;积极推行绿色制造,目前我市累计培育建设1家“绿色园区”,4家“绿色工厂”,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强化节能监察,完成2022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4家,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牵头制定印发《2022年湛江市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推动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开展能效、水效对标行动,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培训。二是积极落实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全市累计推动9家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开展省级工业固废示范项目创建;加强已公告再生资源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前往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10.关于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湛江市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成立产业园区专班的函》,指导各工业园区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指导和支持园区建设,发挥工业园区的集聚效应。二是印发《湛江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计划》,提出总体远景目标,明确 2022 年发展计划及工作措施,推动各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制定《湛江市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调研方案》,实地走访全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工业园区内的重点企业,根据调研成果形成《湛江市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报告》。四是积极谋划湛江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前期工作。

  (四)营商环境有待改善方面

  11.关于服务中小企业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健全诉求服务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与企业沟通,深入了解和解决企业诉求,对近年来企业诉求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三是积极开展市领导“企业服务日”。2022年,市四套班子领导深入企业超360家(次),共为企业解决诉求问题167项,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加强线上媒体的宣传和推广,通过“湛江工信”微信公众号和企业微信工作群等全面宣传和推广中小微企业诉求平台。五是加强与企业沟通,对所有诉求进行回访跟踪,及时了解企业诉求问题的进展。避免个别部门对诉求简单应答。

  12.关于中小企业服务券有局限性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省、市级中小企业平台调研,推动平台发展,更好服务中小企业。三是完善《湛江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推进市级公共服务平台认定工作,积极推荐优质平台申报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四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奖励。五是开展集群培育,积极推荐廉江家电集群申报 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13.关于暖企服务效果待改善问题的整改一是结合“市领导暖企服务日”活动,积极促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和推进有关企业诉求。今年以来,为企业协调解决立项、办证、稳气价等数10项诉求。二是严格按照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入库、分配等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均控制在省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4. 关于对清欠工作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充分发挥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协调处理我市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二是成立湛江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班,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协调联动。三是推动实现市、县两级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工作专班全覆盖。四是制定实施《湛江市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细化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具体举措和保障措施,同时开展全面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五是压实责任,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实地督查调研,督促县(市、区)政府及有拖欠企业的部门对台账登记的拖欠事项,逐一细化落实措施,限期办结,推动化解。

  15.关于对资金申报指导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制订印发《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加强专项资金申报指导具体措施,做到每批专项资金申报政策宣贯到县(市、区)和企业。二是严格执行《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科室在发布申报通知时,明确申报企业承诺,落实对企业的督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五)法治意识不强方面

  16.关于项目资质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项目资质把关,应当对其是否被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相关资质资格情况进行审查,不应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审查代替,或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记载行政许可批准证件上的具体内容作为审查标准。二是为杜绝泄密风险,今后由我局工作人员自行整理文书档案。

  17. 关于合同签署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相关规定起草合同,在法顾指导下签订合同,同时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避免出现“上车补票”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培训管理规定》,制定每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学习的时间安排,并严格按程序流程组织实施。

  18.关于合同预付款比例过高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按相关规定起草合同,在法顾指导下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风险预测。二是关于合同规定的预付款支付比例,各科室要先征求法顾意见确定支付比例后再按要求划拨。

  (六)落实主体责任不扎实方面

  19.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外出审批报备制度,每个节假日提醒干部职工注意疫情防控纪律,今后继续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二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上下班考勤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督检查。

  (七)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20.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局机关纪委聚焦日常监督职能定位,提升监督质效。二是以正风肃纪为内容,以不定期督查为抓手,对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等内容开展定期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三是建立完善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局车辆管理的规定做好车辆出车登记,做好用车的审批手续;加强油卡管理,由专人保管,实行车卡分离,驾驶员每次领卡加油必须做好登记,标明新旧公里数。

  ()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1.关于专家评审有漏洞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局专家库专家管理的通知》。二是资金科室每次抽取专家前,明确专家人数和回避要求,并填写《专家抽取审批表》。三是严格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项目评审工作。

  22.关于专项资金后续跟踪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联合市有关单位加强督导力度,通过法律程序尽快收回该笔财政资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自湛江市孚瑞新型建材公司项目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后,我局和遂溪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多次协调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遂溪县科工贸局反馈发现问题后,我局自2021年2月起多次行文并现场督导遂溪县尽快追缴收回财政资金。目前遂溪县财政局和项目单位已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程序。

  (2)我局计划会同市财政局启动取消孚瑞公司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和追缴该项目资金相关工作。

  (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23.关于关于‘三公’经费隐藏开支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补充写明实际“三公”经费发生数据。二是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4.关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整改。一是对办公用房是否符合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责令立刻整改。二是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5.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直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2019)>的通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一批已超折旧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按要求进行报废处置,提高通用办公设备效率,二是我局将继续秉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办公设备,存量资产能用即用,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浪费。

  ()财务和资产管理混乱方面

  26.关于违规出租土地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资产管理有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克服思想上的错误认识。二是健全南药场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土地出租报批手续。三是逐步收回土地,追收垫缴的社保费、公积金。

  27.关于挂账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对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及时进行清理,对确认为“死账”的挂账进行坏账处理。                                                                                            

  28. 关于违反现金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财政部门有关《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政策制度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控制库存现金数。二是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认真做好整改。

  29. 关于报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补齐汇总发票的清单附件、无盖章发票的补充盖章。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退回整改。

  30.关于工会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局机关党办两次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和制订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工会财经制度,局机关党办将足额收齐工会会员会费上缴局财务。

  (十一)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方面

  31.关于党组议事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修订完善《中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议事制度。

  32.关于议事决策走过场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党组会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综合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才形成集体讨论决定的决议。

  33.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中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议事规则》。二是党组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主持会议,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建议,综合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才形成集体讨论决定的决议。

  (十二)党建工作抓而不实方面

  34.关于研究推进党建工作乏力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局机关党委认真落实重要工作向局党组请示汇报制度。二是局党组(党委)书记加强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

  35.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一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建工作条例的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委员的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每个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三是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派员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各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四是局机关党委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对没按要求落实组织生活的支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支部和个人在本支部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向局党委递交书面的整改措施材料。

  36.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党支部书记和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至少1次。二是局机关党委加强对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指导、检查。三是局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加强对党组成员(党员)的谈话记录进行检查把关,防止照搬照抄或走过场。四是对没按要求落实谈心谈话的支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支部和个人在本支部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向局党委递交书面的整改措施材料。

  37.关于党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修改完善《党费管理制度》,规范党费管理。二是按要求收缴齐老干部支部党员党费并存入党费专户。三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纠正收支记账错误。

  (十三)抓班子带队伍不到位方面

  38.关于理论学习未能学以致用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良好学习制度。印发《中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将理论学习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习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39.关于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会前谈心作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基础来抓,进一步贯彻和落实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及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错误做法,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局党组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实效。

  40.关于个人检查材料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一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和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三是局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加强对各支部监督、检查、领导。四是局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要加强对党组成员(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照抄照搬。五是局机关党委对没按要求书写个人检查对照材料的支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支部和个人在本支部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向局党委递交书面的整改措施材料。

  41.关于干部线下学习有水分””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干部培训管理规定》,制定《2022年度湛江市工信系统领导干部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计划》。二是督促干部按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做好培训考勤工作。三是做好学分申报工作。严格审查干部线下学分申报材料,规范申报,坚决杜绝掺杂“水分”。

  (十四)干部人事工作不扎实方面

  42.关于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事项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章制度,把学习贯彻《条例》《守则》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正确理解、运用和执行《条例》能力。二是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共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印发<关于强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遵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5个环节选拔任用程序。四是已制定完善《中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题审批流程。

  43.关于干部人事基础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视程度,局党组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升人事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加强干部能力素质培训,准确领会上级指示要求、熟知本职岗位工作职责、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升干部人事工作能力水平。

  44.关于干部考察谈话范围较窄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程序、严把关口,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45.关于干部配备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干部队伍调研,围绕全局事业发展需要,深入开展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工作,全面掌握具体情况。二是加大干部储备培养力度。立足工信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加强人员配备。做好空缺职位的使用申报,制订招聘方案,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尽快补充空缺职数。

  (十五)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方面

  46.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党组会传达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二是制定《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报备、审批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在职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备案审核。三是全面开展自查,做到出国(境)证件应收尽收,全部统一管理。

  (十六)组织生活不正常,民主评议不规范问题

  47.关于对上一轮巡察指出‘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一是局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开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建工作条例的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委员的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每个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三是局机关加强对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局机关党委派员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四是各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五是局机关党委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对没按要求落实组织生活的支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责成相关支部和个人在本支部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向局党委递交书面的整改措施材料。

  (十七)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方面

  48.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问题的整改一是财务人员加强对财经制度学习,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对执行财经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对之前违规挂账问题进行清查整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9—3317154; 邮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2号楼5楼人事科办公室;电子邮箱:zjiihr@163.com 

  中共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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