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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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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权力和责任清单

时间:2022-11-23 09:48:59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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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部门职责依据工作事项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3.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号)。4.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办法【2019】49号)1.拟定民用爆炸物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2.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4.参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应急处置工作;5.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2.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3.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予以许可的。4.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纠正的。5.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6.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行业布局1.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号)。2.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办法【2019】49号)依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1.未按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搬迁指导工作;2.未按要求开展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行业规划和布局工作。
3无线电安全监督管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2.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号)。3.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办法【2019】49号)1.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2.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3.协助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4.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通信段无线电频率协调保障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2.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纠正的。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4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安全生产指导监督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号)1.指导监督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技术改造等方面加强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1.未按要求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工作;2.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5指导工业、软件和信息化服务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号)1.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2.按职责指导督促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未按要求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工作;2.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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