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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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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4-03 16:23:39 来源: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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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的函》(粤工信技改函〔2022〕4号)的要求,为落实好省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政策,支持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组织做好评审及项目实施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算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项目实施地在湛江市境内,并已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二)项目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已按规定纳入我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且申报奖励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此期间纳入统计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统计表”中项目行业编码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造业行业。

  (四)项目应是单独立项且“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总投资须5亿元以上,按照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要求,一个项目只能对应一个立项文件,不能以打包拼凑项目和立项文件的方式进行申报。

  (五)项目未获得过省重大制造业项目投资奖励的支持。

  (六)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领域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符合环保、能耗、安全等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不得予以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

  二、测算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项目实施地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审批和备案等立项文件。

  (四)项目在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增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统计证明。

  (五)项目建设现场图片(不少于5张)。

  (六)由应急、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项目单位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事故说明,在“信用中国”上查询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资料。

  (七)申报承诺书。

  (八)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工作部门出具的测算项目推荐文。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抓紧测算项目申报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摸查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编写申报书(每个项目单独编制),填报测算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于5月10日前书面推荐上报测算项目,并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底。

  (二)组织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市政府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核实测算项目信息。

  (三)复核新增实际固投额。市统计局复核评审后符合条件的测算项目申报期内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四)做好项目投资跟踪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工作部门做好测算项目后续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见附件4)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1: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2:2023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测算项目汇总表.xlsx

             3:2023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4: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资金项目台账.xls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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