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要求,现就组织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用途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能力建设、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等3类用途,工作指引见附件1(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
二、 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和评审论证
请各县(市、区)组织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并根据具体项目申报情况,科学选择内部集体研究、专家评审论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等方式,加强项目审核和评审论证。结论作为项目入库和排序的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得入库。
(二)报送入库情况
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附件 3)请于 6 月 23 日前正式报送我局(技改创新投资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4)请于 7月31日前正式报送我局(技改创新投资科)。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入库申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和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书面承诺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信主管部门。
(二)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来的申报材料后,对照粤工信创新函〔2020〕479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核查项目现场及相关材料原件,对申报项目的符合性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等进行初审。拟推荐上报项目需要在上报文中说明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附上党组会意见。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0年7月31日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并行文上报市工信局技改创新投资科(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其中报市工信局一份,另备五份留待专家评审现场提交),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胶装,企业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2,附件3;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填报附件4,并作为上报文附件)。
(三)组织评审入库
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入库,评审内容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经专家评审遴选出来的项目,报市工信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入库,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报省工信厅。
四、有关事项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入库需要项目已经过地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验收通过,请项目单位在6月30日前上报项目申请验收材料,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产业创新能力和平台建设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7日
(联系人:唐浥文,联系电话:0759-333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