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支持工业企业生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物资技术改造(事前奖励专题)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工业企业生产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物资技术改造(事前奖励专题)项目的通知》(湛工信函〔2020〕9号)和《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工业企业生产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物资技术改造(事前奖励专题)项目的补充通知》(湛工信函〔2020〕31号)要求,经组织项目入库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审定等环节,并报市政府同意,经公示无异议,现将2020年工业企业生产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物资技术改造(事前奖励专题)项目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安排项目26个,按其计划设备购置额不超过发票金额(不含税)的70%给予事前奖励(先按不超过奖励金额的70%拨付),先下达4084万元,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件。
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形成有效产能的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
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单位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财务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0年支持工业企业生产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物资技术改造(事前奖励专题)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1).docx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