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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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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湛工信工业[2019]412号
时间:2019-05-27 10:35: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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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奋勇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 2019640号),现将申报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及扶持方式

(一)支持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公共性和产业服务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扶持;

(二)支持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符合聚焦攻坚发展重点的项目、本地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项目,采取事后奖补、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方式扶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除符合省通知外应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申请股权投资项目的单位有参与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意愿,能够自觉接受受托管理机构管理。

2.项目申报单位依法在湛江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地点在湛江市内。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管理良好、无重大债务纠纷和经营风险;

3.项目应取得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同时具有项目环保、国土、规划选址等必备文件;

4.申报项目为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符合《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函〔2017〕87号)发展重点(即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及本地特色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项目。

5.申报事后奖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已完成固定投资额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

6.申报贷款贴息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已完成投资额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项目建设期内有贷款(指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借款等)。

7.申报股权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申报单位有参与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意愿,能够自愿接受受托管理机构管理。

8. 申报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必须是公共服务性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以上,且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

9.有些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申报:一是近5年来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二是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的;三是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详见《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

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其中事后奖补专题申报材料参照附件2-1;贷款贴息申报材料参照附件2-2;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材料参照附件2-3;股权投资专题申报材料参照附件2-4。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

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31日,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五、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项目推荐部门)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市属企业直报市工信局。

2.项目初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各项目推荐部门对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审查项目的前期基础和建设条件,并对申报材料(含附件)进行真实性核查后出具项目审核意见。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 2019640号)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3338364)

 

粤工信装备函[2019]64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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