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推动湛江市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9-01-16 16:57:39 来源:技改创新投资科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推动湛江市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月14日

 

推动湛江市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

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推动我市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广东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函〔2018〕286号)精神,制定推动湛江市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工作目标 

把壮大和优化工业投资作为增强我市发展后劲、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以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新兴产业在招商引资和加快培育上、先进制造业在重大项目建设上、传统产业在结构优化升级上取得新进展。围绕做大做强钢铁、石化、纸业“三大产业航母”核心,大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进集聚化、链条化、高端化、智慧化发展,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利用工业4.0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标准和先进设备对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改造提升,实施“互联网+传统优势产业”行动计划,提高企业创新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立足湛江科技和产业基础,重点培育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和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培育壮大骨干企业,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支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发展,强化品牌和质量建设。

建设环北部湾临港产业中心、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全力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2018-2020年,全市工业投资年均增长5%左右,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提高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效率。工业投资项目核准办结时限压减到1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备案办结时限压减到3个工作日以内。(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按职责分工,下同) 
  (二)取消或委托、下放有关审批事项。从工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住建、工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梳理工业企业投资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事项,非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不能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下放或委托各县(市、区)办理。做好承接省委托、下放的工业企业投资有关审批事项,积极落实审批制度改革后的配套措施(采纳修改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法制局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服务,提升审批效率。对工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保、消防、安全生产、卫生、住建、工商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其中,企业开办时间减至5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由目前约200个工作日减至100个工作日等。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基本建成“互联网+政府服务”体系,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最多跑一次”等优秀经验,推行线下办事“一次办结”,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商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安全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大力推动工业招商引资 
  (四)实行精准招商选资。实行精准招商,引进国内外一流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中船重工海上风电项目、南海军民融合保障基地、深海智能牧场海洋养殖等项目落地实施,与中船重工共建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继续加大面向港澳和珠三角地区招商引资力度,夯实投资增长基础,推进市政府与华润集团、招商局集团等大型企业签订的系列框架合作协议,推进巴斯夫一体化石化项目尽早落地实施。继续办好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水博会,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外事侨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产业链招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7大新兴产业,着力引进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项目和强链补链延链的专精尖配套项目。重点围绕新兴产业,瞄准宝钢、中科炼化、晨鸣纸业等重大项目和传统产业开展招商,力争形成产业协作。(各县级以上政府,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局、市投资促进局
  (六)加大招商引资奖补力度。对新引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产业方向的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财政重点支持。加大产业园区基础建设,推动建设园区标准厂房,加快招商项目落地。全面落实工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业强市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重大项目给予财政重点支持,有效落实招商引资按规定享受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工业用地保障 
  (七)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制度。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按照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着力开发、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将我市30%的用地指标用于工业园区项目,千方百计缓解土地瓶颈制约。深入实施《湛江市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实施方案(2017-2020)》,统筹园区产业布局,夯基础、壮集群、增优势。规范工业用地配置方式,优先向科技含量大、产出效益高、市政府明确的重大工业项目等重点企业和有利于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配置土地。加强工业用地批后管理,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规整零散不成片土地,加快规划片区式土地供应。落实“三旧”改造政策,进一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产业园区多渠道筹建通用标准厂房,降低企业投资门槛和运营成本。强化工业园区规划管控和项目入园合同约束,建立扶持政策与企业投资强度等相挂钩的制度体系,防止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狠抓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八)推动实施市重点建设项目,壮大产业航母。围绕钢铁、石化、纸业“三大产业航母”,以龙头企业吸引关联产业,实现产业空间集聚,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和提升技术创新优势,推进集聚化、链条化、高端化、智慧化发展,打造我市工业增长引擎。加快建设以宝钢为龙头的精品钢基地,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产业基地。推动湛江炼化一体化项目动工建设,支持中石化东兴公司提高炼油能力,支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扩大产能,加快推进巴斯夫一体化石化项目尽早落地实施。规划建设 12 平方公里麻章森工产业园,推动全市造纸企业集聚发展,打造专业性强、高效循环、全国最大的浆纸产业基地。支持晨鸣纸业做大做强,支持冠豪高新纸业、中国纸业等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通过采用先进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对传统优势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提高家电、家具(含木材加工)、农副产品(含水海产品)加工、饲料、食品、羽绒、塑料鞋等传统产业创新水平、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优化结构、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巩固扩大传统优势,提升竞争优势。到 2020 年,传统优势产业中的农副产品(含食品)加工业、家电制造业、家具(含木材加工)制造业等 3 个重点产业力争实现产值超1000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抢占新一轮经济增长制高点,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立足湛江科技和产业基础,重点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和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级以上政府)

(十一)坚持绿色制造,实现升级发展。严格环保执法,实行部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执法全覆盖,促使能耗、环保不达标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并加强产业园建设规划,符合产业布局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应入园经营。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利用,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设备用能水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质监局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二)发挥财政引导作用,落实技术改造奖补政策。市财政统筹安排工业领域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深入实施《湛江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省、市财政统筹安排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直接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推进智能化改造、推动设备更新、引导绿色发展及重大平台建设等技术改造项目,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措施,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继续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动政银企合作,着力推进与各大商业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同时应用“湛江政银企平台”向银行共享项目信息,推动银行机构切实提供授信额度,支持银行等机构开展多种形式银企合作。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优化信贷投向,降低融资成本,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融资对接平台’,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市政府金融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外事侨务局、国资委,人行湛江市中心支行、湛江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工作要求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把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纳入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投资各项政策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市发展和改革局要牵头负责贯彻执行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清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行业政策引导和工业运行分析,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市经协办要统筹、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工作;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业投资统计,加强工业投资项目识别和统计跟踪,做到应统尽统,避免少统漏统,提高数据质量。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上下合力,为企业投资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共同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 

(十五)加强工作督办。加强工业投资政策研究、信息发布,强化政策导向,及时引导工业企业投资。每季度的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情况通报各县(市、区);负增长和增速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工业投资完成情况纳入“四个全面”考核,加强督办。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