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17年度湛江市民营工业经济奖励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民营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湛府函〔2018〕171号)和市政府第十四届26次常务会议精神,市经信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开展了2017年度各县(市、区)民营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工作,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奖励情况通报如下:
一、获奖单位
一等奖:麻章区
二等奖:开发区、廉江市
三等奖:遂溪县、霞山区、吴川市
二、奖金资金用途
根据《湛江市民营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规定,一等奖单位奖励150万元,二等奖单位奖励100万元,三等奖单位奖励50万元。各县(市、区)获得的奖励资金应用于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主要用于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训、民营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国内外市场开拓等。
希望各获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10月视察广东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聚力优环境、育主体、促双创、创品牌、搭平台、强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全面提质增效,实现稳中向好向优向上,为建设广东省副中心城市、环北部湾中心城市和打造广东重要增长极贡献力量。
特此通报。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23日
(联系人:市经信局—陈宇晖,联系电话:3327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