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压减办事事项时限和删减办事流程的函
时间:2012-12-08 11:50:59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调整压减办事事项时限
和删减办事流程的函
市行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我局现对局窗口审批(审核)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审审核等3个办事事项的时限做出调整压减(具体见下表),并在办事流程上删减综合法规科审核这一个环节,经过这次调整后,我局所有的办事事项时限平均为3.6个工作日。
压减办事事项时限表
序号 | 审批事项名称 | 原办结时限 | 现办结时限 |
1 | 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审核及优惠政策初审 | 5个工作日 | 4个工作日 |
2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年审审核 | 6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3 | 《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年审审核 | 6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 |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抄送:陈岸明常委 张子英副秘书长 市监察局 市机关作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