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经信局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市安委办:
2012年,我局的安全生产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经信委和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的统一安排,大力抓好民爆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积极开展各项治理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1.成立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黄寒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邱汉华、庞称明、杨文光、吴诺卡、智海森、苏彤、曾石中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代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组织协调开展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也成立相应协调领导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明确工业科作为局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科室,各科室、直属单位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也要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牵头股室和工作联络员。工作联络员要按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沟通联系和情况报告等工作。
3.建立工作会议制度。局党组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如遇重大问题临时增开会议。局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组织协调开展有关工作。工作联络员会议的召开视工作需要确定。
4.建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定,就是通过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全局领导和科室、直属单位主要安全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局领导和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所管工作职责的同时,切实履行所管工作内属于局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开展民爆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1.根据省经信委和市安委会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我局成立了以黄寒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小组,先后3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民爆经营企业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特别是今年6月18日至19日省经信委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进行了“打非治违”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总体情况如下:
(1)企业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湛江市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生产有专人管理,专人检查,专人监督。
(2)制度落实,责任到位。从检查情况看,湛江市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既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又将安全生产职责与“打非治违”紧密结合,各类人员都持证上岗。
(3)注重检查,有效整改。从检查情况看,湛江市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基本上做到重大节假日都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都完成了整改。
(4)重视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为提高公司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减少、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湛江市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采取了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安裕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并且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2.积极参与市安委办组织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湛安〔2012〕21号)文的要求,我局参与了由住建局曹智调研员为组长的第五督查小组从7月25至27日止,历时3天,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开展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工作。
(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受市安委会委托,2012年5月29日至6月11日,市国资委成立了由安监、交通、经信、市国资公司组成的市国有企业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小组,对15家国有企业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考核。考核工作主要采取了听取企业领导班子述职、召开座谈会、现场查阅核对相关资料及反馈意见的形式进行。通过考核发现,企业对安全生产都相当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也做了认真整改,但在政策、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方面还有欠缺。
9月26日至27日,我局参与了由农业局龙锦贤副局长为组长的市第十督查组根据湛江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通知》(湛安〔2012〕26号)的要求,下到吴川市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在吴川市政府、市安监局及有关单位的配合下,我们督查小组对吴川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总的来说,吴川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和减少一般事故为重点,着力构建“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执法监督、宣传培训”的平安工程,从多个层面夯实了工作基础,从而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平稳。
(四)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1.转发文件,把安全生产有关政策传达贯彻落实到基层
我局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2〕20号)、《转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粤经信民爆〔2012〕357号)以及《印发关于开展提升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安监〔2012〕267号)等文件,扎实推动专项工作深入开展。
2.开展民爆行业运输配送环节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省经信委民爆处通知精神,我局由智海森副局长带队,由工业科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于8月29至30日对市安裕爆破有限公司及其廉江仓库进行了炸药运输配送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组现场听取了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对仓库实地进行了检查。
3.参加全省民爆物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
针对英德龙山水泥厂爆炸事件,我局参加了省经信委民爆处召开的紧急会议,再次对市安裕公司强调生产、销售、配送等环节的安全问题。我局还上报了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着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小结和研究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4.开展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检查工作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2012〕12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专项检查的通知》(粤经信发电〔2012〕59号)要求,10月29日省经信委民爆物品监管处副处长孙英祥带领民爆行业专家及管理人员组成的检查组,会同我局智海森副局长和工业科有关人员,对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及其仓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省检查组现场听取了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对仓库区外部安全距离范围进行了检查,并建议廉江市政府及湛江市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妥善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安全。
二、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在贯彻落实党政干部“一岗双责”,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及“百日行动”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制度建设要继续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制度与现有安全环境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
2.机构设置要强化。这主要体现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在设置上的独立性还不够,多数企业都将安全生产部门设在其他办公室,体现不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客观上不利于将安全生产的落实。
3.交叉检查提出的隐患已整改,但警示标志还不够完善,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廉江分公司库房外正在建环城公路,待公路建成通车后还须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4.安全理念尚须改进。企业的安全理念主要体现在安全硬件的投入上,重视物的投入;而忽视了安全软件的投入,忽视人的教育。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1.对生产安全制度进行系统性的修订,以体现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民爆工作会议和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企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有专人负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日常运输配送要规范。二是安全理念要改进。企业的安全理念要体现在安全硬件和软件的投入上,要充分重视物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的投入。
3.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把科技兴安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
4.健全完善事故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演练。组织企业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提高了企业职工的应急能力,完善健全事故隐患及重大险情的报告制度,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制定了《湛江市安裕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企业发现隐患、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事故隐患及早发现,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不但要重视硬件建设,也要注意职工的安全生产监督,从严要求岗位操作规程,不熟练不上岗,一马虎则调离。
6.加强安全工作落实,推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在我局组织编制的《湛江市“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制定的“十二五”其他规划中都明确要求:新上的工业项目必须实施“三同时”制度。在办理危化品产业政策确认工作中,我局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产业政策确认的重中之重,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我们才受理产业政策确认的申请,推进企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只有始点,没有终点。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细化责任,强化落实,完善机制,努力创新,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