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责任单位:
根据市创模办《关于“创模”工作督查的通知》(湛五创模〔2015〕44号)要求,督办组将于9月9日下午4:30到我局进行创模工作督查。我局牵头指标为:“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三年逐年下降”和“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这两项指标,请各责任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带齐材料,按时到我局四楼会议室开会。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9月9日
(联系人:李直,联系电话:332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