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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3-13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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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发展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市节能监测中心:

现将《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分工方案,狠抓落实,于3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市经信局。

二、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确定1名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联系人,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随自查结果一并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于3月10日至4月底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对有关企业进行考核。


   联系人:蔡方培、洪伟欣,电话:3338364。

  


    市经信局          市发改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统计局            湛江银监分局


                     二
一二年三月七



抄送:市府办、王中丙市长、赵志辉常务副市长、陈岸明常委、罗锡平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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