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第一批)完工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科局、财政局, 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办〔2014〕51号)和《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要求,我市开展2016年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第一批)完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二、项目完工评价申报程序
1.填报项目完工信息。项目单位在项目完工后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进入项目跟踪模块,填报项目完工信息。
2.向属地主管部门(经信、财政)申请完工评价。项目单位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在技改监测系统上提交《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完工评价申请表》,属地经济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完工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见附件1)。
3.第三方机构进行完工评价。由第三方机构依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进行完工评价,出具完工评价报告,项目单位须按第三方机构的通知准备相关材料。
4.根据申报通知(另文下发)向属地经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事后奖补资金申请材料。
三、项目完工评价相关材料
项目单位登录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监测系统,在技改监测系统上提交《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完工评价申请表》后,向属地经信、财政主管部门提交完工评价相关材料(供第三方机构完工评价使用)。
1.完工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2.项目备案证;3.税务部门出具的“项目完工前一年度”及“申请奖补当年”的完税证明;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财务审计报告;8.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及其相关凭证;9.企业真实性承诺;10.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加封面(见附件3)、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已纳入省政府督办事项,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项目单位认真做好项目完工评价工作,积极申报事后奖补资金。
(二)
(三)
(四)2016年,市级预安排资金3000万元作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根据前期事后奖补资金的摸查和企业申请完工评价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尽快落实本地区事后奖补资金的财政预算安排。
附件:1.湛江市和信息化局、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第三方机构名单的通知(湛经信技改〔2016〕527号)
2.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3.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申报材料(封面)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联系人:庞小霞,联系电话:3333143
市财政局联系人:黄 哉,联系电话:3220776)
附件:1、(湛经信技改〔2016〕527号)湛江市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第三方机构名单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完工评价申请表
4、(湛经信技改〔2016〕650号)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第一批)完工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