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12年湛江市机关作风考评方案》和《关于评选“机关作风建设标兵科室”和“人民满意服务标兵”的方案
转发《2012年湛江市机关作风考评方案》和《关于
评选“机关作风建设标兵科室”和“人民满意
服务标兵”的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市委办《印发〈2012年湛江市机关作风考评方案〉和〈关于评选“机关作风建设标兵科室”和“人民满意服务标兵”的方案〉的通知》(湛委办〔2012〕41号)的要求,为做好“机关作风整治年”活动的相关考评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作风考评时间安排在10月至12月,相关资料要求在9月底前全部汇总完毕。请尚未交科室检查分析报告的科室于7月底前交到人事科。
二、根据局领导要求,每人撰写一篇开展机关作风整治年活动心得体会,请于7月底前交到人事科。
三、根据考评方案要求,机关作风考评将采取群众满意度网上测评、“两代表一委员”评分、县(市、区)评分、考评单位互评、市四套班子领导评分、指导组和市作风办评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群众满意度网上测评系统将安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安放时间另行通知)。届时,每人须完成一次网上测评。
四、根据《关于评选“机关作风建设标兵科室”和“人民满意服务标兵”的方案》的要求,我局可申报1个“机关作风建设标兵科室”及1名“人民满意服务标兵”。各科室可参照市评选条件,推选申报“标兵科室”及“服务标兵”。请参加申报的科室及个人(每个科室各1个名额)填报好相关申报表,于9月30日前报至局作风办参加审核遴选,经局领导研究确定后,将向市作风办申报。
五、局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考评将参照市的考评方案制定我局机关作风考评方案。
附:印发《2012年湛江市机关作风考评方案》和《关于评选“机关作风建设标兵科室”和“人民满意服务标兵”的方案》的通知(湛委办〔2012〕41号)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