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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淘汰低效电机回收拆解定点单位的公告

时间:2014-02-20 10:33:36 来源: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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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工[2013]38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3016号)要求,为落实好省下达我市高效电机推广应用任务,近期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淘汰低效电机回收拆解定点单位,承接淘汰电机的回收利用工作。现将有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发布公告、提请申报、组织评审、通过公示的基本程序择优选择。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在湛江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

(二)已通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备案或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备案;

(三)获得国家或省有关废五金类定点加工利用企业资格;

(四)从事废五金拆解行业10年以上(含10年),有稳定的回收经营网络;

(五)有专业自动化废电机拆解设备和经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年回收拆解利用能力不低于3万吨;

(六)守法经营、诚实信用,开拓市场,管理完善。

三、申报材料种类

(一)企业申请报告(包括近年生产经营情况,专业拆解资质、设备和工艺简介)。

(二)企业商事登记有效凭证(包括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代码证)。

(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备案证、废旧金属回收行业备案证。

(四)国家或省进口废五金类定点加工利用企业资质证明。

(五)拆解车间环评报告表(年回收拆解能力证明)。

(六)其他证明企业在拆解回收专业领域所获荣誉文件。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制定目录、标注页码,有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湛江市经信网网站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企业申报。企业需按照公告所示条件自查,并按照要求据实向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限为公告之日顺延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由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和循环经济科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对照省文件要求和遴选条件进行材料初审,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择优录取,对申报材料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入选资格。

(四)通过公示。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情况、现场实地考察结果及我市拆解回收低效电机工作实际需求情况,研究确定入选企业名单,将结果在湛江市经信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遴选的企业要结合省文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技术条件和行业资质,明确自身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申报时限申报。有任何未明事项可咨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和循环经济科。

(二)参加遴选的企业要保证其遴选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选企业承接工作时限原则上为两年,两年内湛江市经信局可根据省下达湛江市电机能效提升工作任务变化,结合企业技术和运营条件,重新启动公开遴选。

 

 

 

联系单位: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和循环经济科

联 系 人:李直、顾江江

联系电话:3326685

    真:3338364

 

 

附件:

1、《关于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工[2013]389号)

2、《印发<广东省电机能效提升(2013-2015年)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3]3016号)

 

 

 

湛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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