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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依法治国精神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15-12-15 09:43:4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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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10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并做了重要讲话。四中全会召开以后,省委、市委先后召开大会,传达学习四中全会精神。1117日市社机关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曹栋主任对推进依法治社做了动员。根据市社安排,今天在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各公司、基层社班子成员,主要内容是学习四中全会精神,部署市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依法治社。

一、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  



二、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依法治国思想将成为政府部门行使职能、社会组织开展经营管理乃至个人言论行为的重要指南,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革的正能量。当前,我社直属单位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党风廉政建设部署的总体形势是好的,干部职工思想基本稳定,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合作经济正沿着正确轨道向前发展。但同时应该看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企业经营困难、职工队伍庞大等原因,依法治社还有不少漏洞,党风廉政制度落实还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法纪意识淡薄,一些涉法矛盾在基层单位不时出现,比如由于不正确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导致了劳动合同纠纷,由于决策不按有关程序进行引发了职工上访,由于缺少依法监督致使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由于经营管理决策随意造成重大损失或留下重大隐患等等,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市社号召全市系统大力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依法治社观念和良好作风、廉政思维注入到每个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灵魂深处,让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监督成为习惯。市社要求要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社。

(一)要完善制度,依法依规决策。做决策是各级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主要工作,是体现班子责任和担当的主要方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源头。依法治社背景下的领导决策,就是要求每一项决策都要于法于规有据、按照应有的程序做出,在决策中不允许违反党的良好风气,不允许带有任何私心杂念。首先,决策前要做合法性审核。检查拟做出的决定符不符合法律、规章或者有关制度的要求,于法于规无据甚至非法违法的事项,坚决不能做出决定、决策,这是前提。其次,要求做决策的过程要符合应有程序。该先征求意见的、该经过会议讨论的、该请示汇报的、该公开公示的,一定要严格落实,按程序走,没经过应有的程序,就是违法违规问题、责任问题。当前,我社基层领导决策存在问题主要集中在程序方面,须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须经过会议讨论、须上市社请示的,往往一一省略了。第三,对一项决策要接受跟踪监督,实行事后纠偏。一项决策尽管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但由于各种原因,执行后可能偏离应有的正确轨道。因此任何一项决策都必须依法接受监督。今后各单位决策过程形成的材料如会议记录、现场相片、请示报告文件等,要妥善保留,以便干部职工及市社监督。班子及“一把手”务必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不“拍脑袋”做决定。在市社直属单位中,应该说绝大多数班子及其“一把手”是依法依规、循规蹈矩的,但也存在着体现领导意志、不尊重职工群众意见、未经应有程序做出某项决定的现象,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对不依法依规、不按照程序做决策导致出现重大损失或职工群体事件的基层领导班子和个人,市社要坚决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对其做出严厉处理,绝不姑息。

(二)要重视契约精神,依法合理用人。当前,我社系统职工队伍庞大,遗留问题多,困难单位多,企业与职工关系错综复杂,产生了一些劳动关系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上诉法院甚至越级上访的事件也都出现过。今后要提高法律意识,走上法制轨道,依法办事,加强整改,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双方关系,巩固稳定和谐局面。一是妥善处理好职工劳动合同关系。在职职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合同确定工资、社保等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不能为规避费用、检查等而不签署劳动合同。对长期下岗的人员也要研究办法依法确立双方关系。企业有能力,经协商一致,该断绝劳动关系的,要依法终止关系,给予经济补偿;企业没能力补偿的,也要进行协商,建立协议,确定双方下岗期间的生活费、社保费、就业等权利义务事项。总之,不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地长期保留下岗关系,留下隐患。对退休或终止劳动关系给予补偿后返聘的员工和临时招用的员工等,也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能靠口头协议或人情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二是坚决依法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当前,随着各单位经营管理工作的不断恢复,用人需求增大,也出现了一些用人不当的情况。一是违反程序用人,未经市社同意招用职工;二是近亲用人,安排近亲属子女;三是因人设岗,为安排人员而设置岗位,不管是否工作需要;四是人员分工不合理,工作积极性差。针对这些情况,市社将适时开展一次用人情况检查、整顿活动,对其中的不依法依规用人的,要进行清理,不允许在劳动用人方面存在党风不正、自律不够、非法用工等情况。



(三)要严管资产,维护企业权益。当前,我社直属单位尤其是基层供销社资产情况良好。这些资产是长期以来广大干部职工艰苦劳动的积累,是现在职工群众安身立命的根基,是实现为农服务的平台,弥足珍贵。依法依规保障好、利用好、发挥好这些资产,促进增值,是当前我们光荣而重大的责任。要在资产管理经营上树立严明的党风政风,增进透明度,既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也要保证资产的合理增值,杜绝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等无法行为。一要坚决依法保持资产公有制属性。供销社资产是集体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有关文件中明确的、固定的条文,要依法维护公有资产的完整性,对侵占行为大胆维权。对私占资产使用、出租的内部干部职工,要依法严肃处理。二要依法经营好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当前我社直属单位开展业务经营的少,资产出租是主要收入。要严格按照关于完善市社直属企业、基层社资产租赁经营管理意见确立的招租原则、办法开展租赁工作,确保在资产租赁中公开、公平、公正;在一次性出租资产面积大、租金多时,要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确保合法性;在开展合作开发土地资产时,要通过合法渠道选择合格投资商,符合报建、消防、规划等要求,禁止私下建设小产权房。在单位资产出租、资产开发时徇私情、谋私利领导干部,要承担法律责任。三要坚守不因法定事由、不经法定程序严禁处置资产的底线。除了市政规划或由法院查封拍卖等无法控制的原因外,社有土地资产要严禁转让、出售。市社对其他事由提出的土地出让请示,将不再批准。

(四)要诚信经营,合法开展业务。社属公司及基层供销社是公有制企业,不是个体户,更不是游商。在开展各项业务时,要重视供销社品牌、体现社会责任,不能出现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现象及欺瞒消费者、缺乏诚信等道德问题。当前,从事经营业务的单位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但由于过去在东海岛、雷州、徐闻等地曾出现过销售假冒农资,供销社被投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我们要时时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守、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事实证明,这些非法、违法事件并不一定是发生在供销社企业自身,而大多是发生在供销社出租的门店或挂靠供销社经营的门店,但对我们造成了经济上和声誉上的重大损失。因此,我们在做到合法经营的同时,要对出租的门店依法开展管理,要对挂靠经营开展清理整顿,不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利用供销社的平台和名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留下空间。领导干部不允许照顾关系甚至收受好处,让社会人员挂用供销社名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对以供销社名义与社会人员合办的专业合作社等机构,要完善股权结构,分清责任,避免出现纠纷,更绝不允许出现损害供销社声誉的事情发生

(五)要确保市社权威,接受依法监督。市社是我社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治社的领导核心,各单位要切实服从市社的领导,接受市社开展监督工作。通过依法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和保证严格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切实贯彻依法治国。目前我社监督检查力量较为薄弱,工作开展少,市社干部对基层单位一些违规甚至违法的事情不想管、不敢管,放任自流,今后要改变这种状况,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把违规违法的事情一管到底,做到有心纠、纠必严。首先,要通过监督检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法纪观念、公仆意识和廉洁意识,促使全市系统形成法律氛围浓厚、精神面貌良好的集体。当前要重点加强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教育工作,稍后要对各单位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其次,要通过监督检查清除供销社改革发展中的障碍,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各项工作走上程序化途径,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效。第三,要通过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纠正基层单位决策及工作落实中的偏差,解决政令不畅、办事拖拉等问题,杜绝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纠正各种不正之风,推进社务公开,促进供销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中央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方针的提出,对我社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改革发展是一次重要机遇。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坚持依法办事,完善体制机制,让依法治社精神在我社生根发芽、繁荣壮大,推进我社党风廉政建设更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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