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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2018年湛江市供销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通知

时间:2017-08-31 16:10: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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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2018年湛江市供销社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通知 

                                湛供字〔2017〕30号


各县(市)供销社,市社直属各公司、基层社: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2号)《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发〔2016〕19号)精神,做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新网工程”建设实施有关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拟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原则。各县(市)供销社应将财政资金统筹用于各自改革的关键领域和试点地区,集中力量办大事,务求改革取得实效、有所突破。

(二)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围绕新网、支持试点”的原则,对全市系统关键领域的建设项目重点予以支持。

(三)坚持政策导向原则。扶持并引导各地重点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社会影响力强、综合效益好的现代流通网络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促进全市系统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体系发展。

二、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和自身建设项目。支持范围具体包括:

    (一) 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

     1.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供销社系统创办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配送中心、保鲜冷藏库、仓库等生产经营服务设施及配套设施的新建、改造项目。

     2.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包括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创建及其农贸市场、日用消费品超市、农资门店、农产品收购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农技服务、卫生站、农家书屋、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和信息化等经营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培训及信息发布平台、物流配送、农产品加工、收购冷藏仓储建设项目。

    (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

1、农资经营企业农资物流基地、配送中心、经营网络体系、批发交易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2、农副产品经营企业农副产品配送中心、超市连锁经营网络、冷链物流系统、批发交易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3、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经营网络体系升级改造项目。

   (三)开展农化服务体系、农副产品、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质量安全服务体系、人员培训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四)符合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其他项目。

三、项目库的管理和申报

所报项目为在建或拟建,凡以前年度获得财政资金的项目不予报送。2018年申报供销社系统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先列入项目库,然后从项目库中进行筛选。凡未列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考虑。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市系统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所申报的基建项目需具备发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的批复手续。

各县(市)供销社要认真收集整理项目材料,并填写湛江市2018年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表及撰写项目实施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征集、遴选、上报中要严格把关,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入库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县(市)供销社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报市社财审科(并附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剑     话:3338024

  邮  箱:csk3338024@163.com

    附件:湛江市2018年供销合作社专项资金项目库申报表

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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