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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组织开展“百社千店无假货、放心农资进万家”活动

时间:2012-05-04 11:03: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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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是为农民服务的,不能卖假,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打假”。为贯彻落实刘小华书记330日在参观我社“三打”宣传咨询台时的这一指示精神,结合全市“三打”专项活动及实际情况,近日,我社决定,从201247月,在全市系统中开展“百社千店无假货、放心农资进农家”活动。本次活动由市社“三打”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并与各县(市)社“三打”领导小组通力配合,以便及时部署活动,明确活动责任,确保活动成果。

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各县(市)供销社及各开展农资经营服务的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门店等都要开展自查工作。要做到“五查”:一查进货厂商是否合法,二查购进产品是否假冒,三查购销渠道是否清楚,四查购销制度是否完善,五查产品质量责任是否明确。自查要做到全面、深入,不留空白地带,不做表面文章。在开展自查前,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电话、邮箱,收集质量问题线索和投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查结束后认真开展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进行整改。做到“五要”:一是怀疑有质量问题要深究,二是发现问题产品要查封,三是发现制假造假情况要举报,四是造成质量问题责任人要处理,五是购销渠道有质量漏洞要弥补。同时各县(市)供销社要对所属的从事农资经营的农资公司、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及其经营服务门店的农资商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时、不预告的经常性随机检查、督促;市供销社领导小组也将对全市系统进行相应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进行全市系统通报,情况严重的,向市有关部门举报,决不护短。

我社的活动着重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活动成效的长期性。要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四项基本制度:一是农资经营“六个统一”制度,逐步实现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结算;二是打假工作机制和经营管理责任制,实行质量督查制度常态化,明确质量管理领导及岗位责任;三是建立质量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经销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做到诚信经营;四是建立“无假货门店”标示及摘牌制度,对不发现质量问题、无群众投诉、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良好的门店,市及各县(市)供销社分别给予张挂“无假货门店”标示牌,对发生质量问题的门店给予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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