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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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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供销合作社概述

时间:2018-09-21 17:14: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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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源和初创时期

湛江供销合作社起源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与革命形势息息相关。

1927年,南路农民革命运动失败后,在硇洲开展革命活动的中共南路特委委员陈信才、卢宝炫、彭中英等同志,开始筹办以硇洲“海晏会”基金(会员费)作资本组织合作社,但因吴川县国民党反动派勾结广州湾法国当局进行破坏而未办成。

1939年春,中共遂溪县地下党组织发动附城区南和村群众投资合股约100石稻谷,在南和小学创办了湛江市第一个消费合作社。随后,界炮区的山家、老马、金围、同文等重点革命村庄也相继办起消费合作社。1942年春至19454月,在共产党的组织领导下,廉江县同南乡中心小学和新塘村办起消费合作社;吴川县在中共南路特委委员黄明德和县委领导李雨山的组织领导下,东上岭、西上岭、那属、东良、南良、西良、下巷、三庆园、沙尾、郑山、岭头、新尾、榕树、山茶儿、章公岭、佛镇、传址、旺祥、后背坡等19条村庄先后集资办起了消费合作社(股金在2064石谷不等)。其中,吴川县的良村、上岭、那属三大村80%农户参加,实行产供销相结合,开垦荒地种植木薯、番薯、棉花等作物上百亩,纺纱织布,购销黄麻、花生、豆类、土糖、蛋品等农副产品。生产的收入和购销商品所得的利润统归生产消费合作社,作为扩大生产和支援革命活动的经费。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粉碎敌人对革命老区的经济封锁,减少私商的中间剥削,廉江县羊角岭、油行村党支部执行县委决定,发动党员、妇女、民兵集资成立合作社。19477月,共产党员戴桂珍在平坦乡三角塘发动280名妇女集资20余石稻谷,办起了妇女合作社,实行购销加工一条龙,既经  营日用品、副食品,也加工生产毛巾和土布(供应游击队用),同年底因敌人扫荡、洗劫而解散。19494月,遂溪县洋青圩和附近村庄的10多个农会,在游击队的协助下,通过没收地主的店铺和物资,各农会合股投资320多石稻谷,中共遂溪县政府财政科拨给200块大银,在洋青圩办起“群利合作社”,为供应军需和民用服务。该社较为健全,宋学明任经理,还有业务、会计、采购等人员,下设百货、纱布、副食、生产资料等门市部。1952年后改称洋青供销社。

上述消费合作社、生产消费合作社(共27个),主要资金来自群众和农会,也有向睇垌会、学校筹借的。它们当中,除遂溪县洋青群利合作社和廉江县新塘合作社坚持至解放外,其余均因反动派破坏,或经营管理不善,于新中国成立前先后解散。但他们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都成为抗日救国活动的场所、革命活动的联络点,对支援革命斗争,促进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培养经济工作人员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新中国成立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为恢复国民经济,建立发展供销合作商业,19519月高雷专署设立合作指导科,负责供销、手工业、渔业、消费、信用等合作社的组织发展工作。1952101日,合作指导科撤销,成立高雷专区合作总社,负责全区11个市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同年底,湛江市区和遂溪、廉江、海康、吴川、徐闻、雷东等县也先后建立供销合作总社和88个基层供销社、4个消费合作社(其中市区赤坎的工人、妇女、机关职工消费合作社各1个)、2个渔业合作社,共有社员429929人,股金总额38.4万元,干部职工2862人。供销社为社员发放贷款、预购定金,对社员实行优惠价(7%-12%)配售大米、食盐、煤油、棉布等生活用品。1952年,全市供销系统购进总额703万元(市区473万元),其中农副产品采购475万元(市区254万元);纯销售总值1346万元(市区951万元),其中生产资料零售总值233万元(市区174万元)。供销社成为农村主要的群众性经济组织,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和领导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恢复国民经济,巩固工农联盟,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等,发挥了重要重用。

 在1953-1957年时期,随着行政区域的变动,1953年初高雷专区合作总社改为粤西区合作总社。195443日改称广东省合作总社粤西区行署办事处,下设土产、生产资料、果菜副食、日用杂品、废品回收等采购供应批发站和储运站,成立粤西合作干校。1956年初,办事处改为广东省供销合作社湛江专区办事处,管理体制作相应调整。各县供销合作社不变。1954年底,手工业部分分出成立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社划归银行领导,城市消费合作社归国营商业领导。其间,1953年底至1956年,供销社与国营商业进行商品、城乡和商品经营结合城乡等3次分工。

 19583月,供销合作社湛江专区办事处、各县市供销社和服务局、商业局合并成立新的商业局,有关业务部门也相应调整合并,基层供销社改称商业服务站或供销店。196185日,恢复设立省供销合作社湛江专区办事处,各县市也相应恢复供销合作社。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的1969110日,专区办事处和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又撤销,行政和业务领导由财贸战线革命委员会负责。1973年,财贸战线革委会撤销,成立新的商业局,领导商业局系统和供销社系统的商业工作。19757月,恢复设立广东省湛江地区供销合作社,各县社也从商业局分离设立供销社,领导生产资料、土产、日用杂品等公司,此后管理机构相对稳定。

三、改革开放初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湛江地区供销社在省供销社及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省供销社指导下,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积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农副土特产品、进出口贸易、日杂工业品、废旧物资回收、食盐、图书、烟花炮竹、仓储等各项服务工作。自1979年开始,湛江地区供销社系统初步改革体制,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使责、权、利和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利益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9803月,湛江地区供销社首先在遂溪附城供销社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1981年初全面铺开,县级以上供销社从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变,民主选举领导。基层供销社恢复合作性质。198211日,根据中共中央批传《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进一步明确供销社的地位、作用,并提出加强供销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以及按全民改集体,“官办”改“民办”的要求,恢复并加强了供销社的民主管理。同年10月,在遂溪搞农民和职工集资入股试点工作,进一步发展农民入股,按股金和农副产品交售量分红,恢复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实行民主管理。到1983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新扩11.8万股份,股金32.8万元。1985年,全市供销系统拥有社员731036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9%;社员股金248.5万元,占基层供销社自有流动资金的13.24%。至1987年,全市系统社员股金和职工集资额达1210万元,占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50.4%,其中职工集资(抵押)980万元,发放多年来的红利46.6万元。在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全市近100个基层单位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78个基层社(占总数的78%)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修订社章、选举理事、监事,成立理事会、监事会。

同时,全市供销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农村商品生产服务,运用经济手段管理企业,实行定员定额奖励(五定:定人员、定购销、定利润、定费用、定资金)和经营承包责任制,推行经理(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发展横向经济联合。

改革后的供销社,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主要有两方面职责:一方面对国家负责,承担国家的购销任务;另一方面对农民负责,为农民推销产品,供应生产、生活资料和提供各种服务。80年代初,全市系统共增设零售门市部689个,零售人员4180人;农销店88个,购销人员1501人。全系统共有农村集镇门市部2505个,营业员13155人,购销点614个,购销员5362人。流动摊档478个,另有农村双代店2848个,双代员4921人。1981年全市系统国内纯购43259万元,比1978年增长33.6%,其中:农副产品采购23039万元,增收16.7%,约占全区整个农产品收购额的34%,零售69314万元,比1978年增长27.5%,约占全区整个农村零售额65%,其中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总值24950万元,增长60%,约占全区整个农业生产资料供应额的65.8%,供应出口商品总值5078万元,比1978年增长34.7%,北运菜北调105万担,比1978年度增长61.5%1979年至1981年平均每年实现利润1569.6万元,向国家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1898万元。根据市场需要扶持农民开展各种经营,巩固发展商品基地,1979年至1985年全系统平均每年投放支农资金154万元,办支农点310多个,派出支农人员1100多人,雇请各种农艺师1300多人,培训社队各种技术人员9万多人。

    19839月实行地市合并、市领导县体制,广东省湛江地区供销合作社易名为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并沿用至今;湛江市郊区供销社改称湛江市郊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其管辖下的单位根据不同情况改为郊区公司、基层供销社、合作商店。19857月,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郊供销合作联合社归属问题的通知》[湛府发(198535]文件,市郊区供销合作联合社撤销,其财产归并市社,干部职工由市社统一安排。其属下的农资、土产、日杂、果菜食品、信托贸易、废旧物资回收、供销储运等公司(站)划由市供销社直接领导和管理(暂不划入、名称相同的改称湛江市第二××公司);龙头、坡头、官渡、南三、乾塘、海头、麻章、湖光、太平、东山、东简、民安、硇洲等13个郊区基层供销社则由市社在霞山区设立“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事处”具体领导和管理。目前,13个郊区供销社由市社直接管理。

1984年,湛江市供销社经营上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对“边、小、微、亏”的企业试行个人风险抵押承包,调动了职工经营积极性,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市93个基层社有2354个购销网点,14700多人,拥有1869万元的自有流动资金和3480万元总值的固定财产。另有代购代销点654个,代购代销员1037人,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围绕农村生产的新要求,积极做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回收、日用品供应等工作。

1986年以后,湛江供销社改革重点转到扶持农民商品生产上。全市农副产品收购批发机构有120个,占企业经营机构2469个的4.9%;从业人员898人,占职工总数16248人的5.5%。改革后的供销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交纳所得税。从建社到1990年止,全市供销社系统年均上缴国家税额达500万元。同时,各地供销社通过广泛发展横向和纵向经济联合,认真做好农副产品购销,积极组织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努力为农村发展商品生产、为农民群众生活服务,对繁荣农村经济,稳定农村市场起了主导作用。

198710月,全市社系统有60多个企业实行了经理(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市直公司4个、县公司16个、基层社40个。

1988年,全系统扶持农村商品生产投资资金700多万元,收购和推销农副产品15万吨,供应化肥、农药52万吨,有力地支持我市“两水一牧”生产的发展。

1989年,全市社系统有固定资产7852万元,流动资产39660万元,经营场地(仓库、门店、厂场)面积557031平方米。1991年,全系统还与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业务关系的企业达878家,全年全系统农采总值9776万元,收购木薯干片2.6万吨;黄、红麻1.2万吨,北运菜3.5万吨,北运水果4.2万吨,推销食糖12万吨。

四、市场经济时期

    1992年后,湛江市各级供销社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普遍抓住“三项改革”(改革体制,改革经营机制,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发展。

    19936月,“湛江供销”法人股上市新闻发布会在广州广东大厦召开

    1992年1月28,湛江市供销社成立湛江市供销社联合总公司。19929月,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供销社集团公司组建成立,实行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重点发展供销商业。各县供销社集团公司也相继组建。湛江市供销社集团公司成立时有核心层企业1个(市供销社联合总公司),紧密层企业12个,净资产为6990万元。同时(19929月),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粤联审办(199279号、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115号文件,批准由湛江市供销社集团公司发起,由其下属的13家全资企业合并改组,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广东湛江供销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湛江供销)。湛江供销总股本1亿元,其中湛江供销社企业集团公司占6990万元,其他社会法人占1010万元,发起人内部职工占2000万元。股本募集完成后,1993226日,湛江供销正式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成立。1993520日,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下发《上市通知书》(中证交上市[1993]7号),批准湛江供销定向募集法人股3000万股在全国电子交易系统上市,上市起始日为199367日。1994128日,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同意湛江供销新增法人股1800万股在NET系统挂牌交易(《关于同意新增法人股上市流通的通知》(〔1994 069号)。湛江供销是湛江第一家,也是全国供销社系统第一家上市企业。199989日,国家证监会关闭北京NET法人股交易市场,湛江供销随之停牌。200112月湛江供销与北京鹫峰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次年56日,湛江供销更名北京鹫峰科技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湛江供销退出股市。


    1995年2月2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1999128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相继下发,党、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社工作给予了新的重视。200094日,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湛机编[2000]006号),设置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供销主的发展和改革,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管理直属单位,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内设办公室、财审科、合作指导科,人员编制19名(后于200238日增设老干科,2011916日增人员编制2人)。2011年底前,各县(市)供销社(县级社)事业单位性质也全部确定,雷州市社、廉江市社、遂溪县社等县级社相继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目前,湛江市供销社系统包括5个县(市)供销社、98个基层供销社、74家社属公司(厂)、305个专业合作社、3800个经营服务网点,干部职工16000人。

五、近几年

2006110,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2号);2007年12月4,湛江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湛府〔2007114号),建立5年市级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金,并分别于20084月、20104月、20113月召开会议,部署全市供销社工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091117日,《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随即下发《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2009173号),供销社改革发展再进入新的政策机遇期。湛江市社恢复事业单位职能以来,尤其是粤府2号、湛府114号文件下发以来,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全市系统实现销售总额284680万元,是2001年的3.89倍。

    一是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三农”服务功能。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湛江市供销社创办了全市第一批80多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的农资专业合作社,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发布早近10年。20038月广东省供销社系统专业社创办现场会、200411月全国总社合作经济理论研讨会均选择在湛江召开。至2011年底,全市系统专业合作社总数303个(其中农资类88个、农产品193类个、社区消费类22个),入社社员11156户(其中农民社员8998户),入社资金9736万元(其中农民4959万元)。农民专业社的规范性以及服务功能也不断提高,带动作用加强,经营服务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各农产品类专业社共实现销售额13亿多元,增加农民收入50743万元;各农资类专业社通过价格优惠、免费送货、贴息赊销等共减轻农民社员负担300多万元;一批农产品类专业社与市内外农产品市场、商场形成对接关系,共实现销售额23410万元,其中“农超对接”销售额16012万元;初步培育了如“广良荔枝”、“杨柑红火龙果”、“愚公楼菠萝”等农产品品牌。20094月,由湛江市供销社发起并负责工作指导的湛江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此外,共建立各类专业、行业协会10个。

二是巩固农资供应主渠道地位,着力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农资供应是供销社的传统经营项目。但由于各种原因,2000年前后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供应工作曾一度陷入困境。1998年,湛江农资公司亏损1000多万元,负债1亿多元,被迫停业,代表全市供销社和农资公司形象的湛江龙珠大厦随后被拍卖。但近10年来,以湛江市农业生产资料农化有限公司为代表的6家新体制农资经营公司相继组建并不断发展壮大,遍布全市城乡的1800个经营服务网点资源完成整合、提升,销售额屡创新高。200982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931)20091011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决定的通知》(粤府〔2009111号)接连下发,完全放开化肥经营企业限制。但湛江市供销社农资经营单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逆势上扬,销售额不减反增,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力大为提高。2011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共销售化肥76.07万吨、农药45195吨,实现销售额19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直接售给农民农资共8.5亿元。湛江市供销社农资市场占有率保持在65%以上,农资供应主渠道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是保障湛江市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

三是加快网点资源整合,着力加强网络优势、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200526日,国家商务部下发《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商建发[2005]45号),在全国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200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随即,全国供销总社做出建设“新网工程”的部署。此前,国家财政部已制定《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821号),重点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服务体系的改造。近年来,湛江市供销社积极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工程、“新网工程”,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构建配送中心,布设连锁门店或加盟店,经营服务网络得到全面提升、完善。目前,全市供销社有龙头性企业15个(其中被评为省级龙头企业的7个),县、市级配送中心20个,经营服务网点3800个(其中连锁门店2468个),湛江市供销社的经营服务网络覆盖了全市90%以上行政村,经营服务涵盖农资、日用品、农(海)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生猪屠宰、图书等10多方面。在网络完善的同时,经营方式也发生了深刻转变,尤其是农资经营,基本实现了“龙头企业--配送中心--村镇经营网点”的连锁配送经营模式及标识、采购、配送、管理、服务规范“五个统一”。

四是促进日用品门店升级换代,着力提高资产价值、改善供销社形象。2007年下半年,湛江市供销社提出利用基层供销社门店,在沿国道、省道镇及中心镇建设供销社日用品超市的计划。目前,共完成基层社超市建设21家,另有20家超市基建项目正在进行。几年来,通过超市建设,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一方面,日用品经营方式逐步转变。原来门面小、商品少、环境劣、服务差的门店不断被一批环境优美、商品繁多、服务便捷的新型商场换代,供销社超市成为一些乡镇亮丽风景线。20102月,廉江市供销社组建成立新供销商贸连锁有限公司,经营6家县、镇超市,发展村级连锁便利店150家,是湛江市供销社第一家新型日用品经营公司。在超市的带动下,2011年湛江市供销社生活消费品销售60495万元、增长8%。另一方面,带动了大规模的资产开发。2008-2011年来全市系统共完成基建项目30多个,累计吸引投资5亿多元、建成面积25万平方米。一批基层供销社资产得到根本改造,资产大幅增值,供销社形象焕然一新。第三,供销社的社会功用得到重视和发挥。2011225日,省物价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粤价〔201139号),市物价局等部门随后转发文件,赋予湛江市供销社稳定物价、保障群众生活的重要职责。2011年,湛江市供销社共建设平价商店22家,实现平价商品销售额3843万元。

                        [参考资料:《湛江市志》(第一部,197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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