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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时间:2026-05-12 15:13:43 来源:湛江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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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湛发[2001]16号),设置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供销社),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

  (五)管理直属单位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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