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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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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时间:2018-09-21 17:16:3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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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机编[2002]02号文件,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组织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交流,促进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

  (五)管理直属单位。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编制17个,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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