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中共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4-15 23:44:40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党委(原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令人反省,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党委班子照单全收,从讲政治讲党性讲担当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安排2020年9月8日下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委主要领导紧接着主持召开第一次专题会议,立即着手进行研究,谋划整改举措。9月9日上午召开第二次专题会议,讨论整改落实方案(初稿)。9月13日上午召开第三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24项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都有相应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部门)、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进展情况。9月20日下午召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向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职工发出整改“动员令”。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坚定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整改工作。党委主要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直接抓、抓重点、抓到底,每周、每半月、每月定期了解巡察整改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其他党委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带头整改;各单位、各部门参照中心党委做法相应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主动作为,通过抓自身带下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改工作格局。

  (三)建立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的跟踪、督促、指导等工作,建立销号工作机制、跟踪和催办工作机制、联合讨论工作机制、档案资料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等四项机制,紧盯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注重成果运用,推动工作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心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致力于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和体现在建设人民满意的湛江公路上。全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确保机构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国省道以及农村公路为目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调顺跨海大桥、湛江大道等重大项目按既定时间节点建成通车,深化国省道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全力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推动公路改革发展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执行交通公路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机制,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到基层讲专题党课,督促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去年7月,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到浙江湖州、绍兴等地学习交流,通过实地体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芽和生动实践,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要点》《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组织全系统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公路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调研,以高质量调研成果推动机构改革、巡察整改、“迎国评”、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上新台阶。三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干部职工内心深处扎根。

  2.关于困难企业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的问题。

  一是想方设法为困难企业纾困解难,依照法定程序优先安排项目给困难企业实施,优先支付困难企业的工程款。二是成立企业单位移交工作专班,按照“事企分开”原则,积极推动所属企业划转至综合实力强的国有企业管理。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机构综合改革的情况报告》,报告建议将中心所属企业纳入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按照上级部署安排,目前已完成所属企业移交工作方案的编制以及人员情况的审核等前期工作。2021年4月12日,积极参加关于企业划转工作的协调会,就移交过程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市国资委以及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了共识,加快了企业划转速度。

  3.关于取消年票制人员安置问题久拖未决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人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接着成立取消年票后续工作专班,加强工作协调研究,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机构综合改革的情况报告》,报告对取消年票制人员安置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市政府召开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综合改革有关问题协调会研究了此事,会后,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了《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提交市政府审批。二是多措并举做好取消年票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人员思想动态,2020年下拨转岗人员业务培训经费16万元用于支持各分局开展转岗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转岗人员业务水平,维护行业大局稳定。

  (二)对履职担当能力不足,对公路系统的风险防控不够问题的整改

  4.关于预结算未按规定由财政部门审核的问题

  印发《关于巡察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的通知》《关于对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问题进行检查的通知》,通过派专人实地调查和各单位自查的方式对2016-2020年的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讨和通报批评的处理,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出台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定,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预结算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审核”的规定。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人员能力与水平。

  5.关于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部分重要资料缺失的问题

  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补充完善缺失的资料,给予有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讨的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督促各有关单位成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小组,落实专管责任,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三是举办工程档案信息管理培训班,邀请省档案专家库的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完善制度,出台《湛江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内业资料规范化整理指导意见》,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6.关于不按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的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纠正不按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的问题,给予有关责任人责令书面检讨和通报批评的处理。二举办工程档案信息管理培训班,邀请省档案专家库的专家进行授课,提高业务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三是出台《湛江市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内业资料规范化整理指导意见》,规范工程验收。

  7.关于道班工程施工招标涉嫌串通投标的问题

  一是成立调查组,认真开展了核实调查。经查,虽然该道班工程施工招标不存在串通投标的问题,但存在有关责任人业务不够熟悉,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党委给予有关单位通报批评和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的处理。二是加强采购业务人员培训,提升采购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

  8.关于公务车油料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成立调查组,认真开展调查核实,纠正了油料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二是严肃问责,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讨或通报批评的处理。三是完善公车以及有关车辆的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以及有关车辆油料费报销程序。

  9.关于未实现收支两条线,坐支收入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应缴未缴的20.62万元上缴市财政局专户。二是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并吃透《湛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财政“收支两条线”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讨和通报批评的处理;同时,完善制度,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

  10.关于个人欠款挂账金额大、时间长的问题。

  一是向欠款人员发出追缴通知,明确退还款项的数目和期限。截至目前,除3名已死亡的欠款人的欠款按坏账处理外,其余欠款已追缴完毕。二是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讨或通报批评的处理。

  11.关于违规领取出差伙食补贴的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跟踪落实,违规发放的各种补贴已全部清退完毕。二是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讨或通报批评的处理。三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湛江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乘车和非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定额包干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四是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类补贴发放管理。

  1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跟踪落实,纠正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并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市财政局以及我中心等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对干部人事工作不到位,队伍建设不强方面问题的整改

  13.关于部分岗位长时间空缺,干部长期不轮岗的问题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新任命8名部长负责新成立的8个部室的全面工作;原湛江渡口所更名为湛江市渡口事务中心,并已经进行干部调整。二是因各分局已下放地方管理,我中心已不具有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已就此问题向属地的交通部门进行反映和沟通,并向各分局发出建议函,建议新三定方案出台后,积极协调统筹安排轮岗。三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件,会议明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定期轮岗的有关规定。

  14.关于借调人员较多、借调时间较长的问题

  党委会议研究了清理整顿借调人员较多、借调时间较长的问题,要求全系统要认真落实《关于严明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通知》(湛组通〔2019〕27号),明确清退人员的范围和时间。全系统按照党委会议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了清退违规借调人员的工作任务。

  15.关于养护中心缺编、老龄化严重的问题

  取消年票制后,目前5个分局年票收费站人员约74人,经过转岗培训后,安排在养护工作岗位,减缓养护压力。二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已向市委提交《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机构综合改革的情况报告》,报告对满足养护发展事业需要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接着,市政府召开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综合改革有关问题协调会研究了此事,会后,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会议精神起草了《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并提交市政府审批。中心领导带队到浙江、绍兴学习公路养护管理先进经验,转变理念,加快推进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创新公路养护方法,提升养护效率水平,解决养护工人员不足问题。通过提高薪酬水平、创造良好工作环境等方法吸引年富力强、文化水平高的年轻劳动力加入公路养护队伍,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16.关于存在“裙带关系”和“家天下”现象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调查。经核查,有关单位的亲属关系形成多年。在中心的督促指导下,有关单位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依法依规完成了问题的整改。二是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

  (四)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方面问题的整改

  17.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一是组织中心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增强执行末位表态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领导班子就落实民主集中制,执行末位表态制达成了一致共识。三是结合机构改革,已编制完成《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制度》,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位表态制,作出具体规定。四是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责令书面检讨的处理。

  18.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监督不力的问题。                                  

  优化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结合制度汇编工作,建立健全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党建日常监督机制,定期抽查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二是举办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前来授课,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的专题学习。中心及下属各单位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利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平台对党务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粤政易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基层党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为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明确指引。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应付思想的问题

  一是中心和直属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充分认识到民主生活会是一项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端正态度,认真对待,从本次民主生活会改起,从自身存在的问题改起,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做到了真改实改、一改到底。二是举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前来授课,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对标对表上级要求,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和普通党员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四是结合制度汇编工作,谋划完善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着力促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0.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完善部分党员的入党手续,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有关责任领导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举办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前来授课,组织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推动党务工作者进一步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的各项程序,规范档案资料填写。结合机构改革,谋划制定发展党员制度和发展党员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

  (五)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方面问题的整改

  21.关于发生收受红包、虚构公路小修工程套取资金系列案的问题。

  虽然上述问题主要发生在2016年以前且都已处理完毕,但是党委不回避问题,认真吸取教训,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整改期间,中心和各基层党组织相继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进行了深刻检视反思,通过“红红脸、出出汗”达到防微杜渐和警钟长鸣的效果。二是2015年以来,围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组织党员干部到阳江监狱、黄学增故居、麻章镇甘霖村教育基地、雷州清端园等地开展了等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影响深刻的纪律教育,并逐年加大力度,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得到了不断的加强。2016年,还结合公路实际开展了针对性强的整改并形成《湛江市公路管理局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提交市纪委。2015年以来,中心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先后对以往制度进行了两次修订。目前,已制定《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制度汇编与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编制工作方案》,排查风险点65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72个。压实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抓早抓小,常态化对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不断绷紧日常监督这根弦。

  22.关于下属单位存在吃空饷现象的问题

  一是根据有关规定,已对有关单位16人作出如下处理:给予开除处分2人,给予降级处分1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4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3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通报批评3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2人。二是在全系统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以清查整顿为契机,完善人员管理的有关制度,不定期抽查人员出勤情况,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三是加强纪律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和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不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3.关于机构改革推进慢,工作协调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协调,加快推动问题解决。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牵头负责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并就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个别分局法定代表人未能及时更换,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与属地政府进行了沟通对接,得到属地政府的积极回应。二是加强工作协调,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办公室下设推进解决历史拖欠经费工作专班、取消年票后续工作专班、县(市)公路分局移交工作专班、企业单位移交工作专班、公路技校移交工作专班等5个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机构改革。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机构综合改革的情况报告》和《关于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市委、市政府对我中心机构改革工作充分肯定,给予了大力支持。经努力争取,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的具体支持下,目前中心本部及养护所已挂牌运转,原直属单位湛江渡口所和湛江市公路工程质量监测站均完成改革任务,各分局下划各县(市)的移交工作正按照“先机构(含人员)移交、再资产移交”原则稳妥推进中。下一步,将加强工作协调力度,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24.关于未按规定对采购办公设备等进行验收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补充有关资产设备的相关验收资料,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对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管理,明确今后由综合部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对采购的资产设备进行验收;由计划财务部指定专人对采购的资产设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记账凭证附件资料的完整性,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六)对市委巡察办补充反馈巡察发现的3个问题的整改

  25.关于合作公司管理的问题。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合作公司的监督管理,要求合作公司每年进行审计,并将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向我中心报备。二是理顺管理体制,2020年9月4日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提交请示,建议将持有合作公司股份划转国资部门管理。三是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如何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的问题,合作公司必须确保码头设施完整及正常营运,并对合作公司明确提出“维护我中心国有资产安全,确保我中心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要求。同时,向合作公司发文督促其按照合作协议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提议合作公司股东召开巡察存在问题整改会议,督促合作公司承诺按合作协议履行出资义务,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全力配合整改;在划转股份之前向合作公司申请变更监事会,2021年2月8日,在合作公司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议,完成了委派代表进入合作公司参加监事会工作的手续,强化了对合作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26.关于不按规定出租铺面的问题。

  一是召开承租方代表会议,解释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出租铺面相关规定、解除不合理租赁合同、重新招租等有关内容。二是已经在中介超市选取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41间铺面重新进行评估,并按照规定以不低于评估价进行公开挂网招租,重新确定承租方。三是严肃追究责任,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理,要求其深刻反思,加强业务学习,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7.关于路面灌缝养护项目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路面灌缝作业任务问题落实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单位进一步规范路面灌缝养护项目管理,按规定将项目结算报财政部门审核。二是已编制完成《湛江市普通国省道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初稿)和《湛江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初稿),将结合《湛江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后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路面灌缝养护项目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177101;电子邮箱:zjgldwb@163.com;邮政信箱: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8号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整改办;邮政编码:524043(信封请注明“对湛江市公路事务中心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