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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公路管理局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时间:2017-09-22 16:42:0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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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保持其常态长效机制,使其在一个良好约束环境下,充分发挥其在执政中的优势效能,特制定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一、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一)内部监督,即由局纪检监察科负责实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全局在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二)外部监督,即由局监察科负责聘请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实行监督,定期听取他(她)们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二、实行上下级互相监督的网络约束机制

 

上级对职权所辖的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负起职责,经常指导、帮助、教育、督促下级的政务公开工作;下级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和观点。对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不合理情况可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

 

三、设立行风征求意见卡

 

向来我局及到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大厅所设的服务窗口办事的人员分发征求意见卡,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

 

四、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为:0759-3177156,0759-3177123

 

认真记录好群众来电,整理后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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