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事项:APEC商务旅行卡
承办单位:中共湛江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部门:出国管理科
单位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14号楼一楼
申办网址:http://consular.mfa.gov.cn/APEC/
联系电话:0759-3181560、3181562
一、APEC商务旅行卡简介
APEC商务旅行卡(英文全称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以下简称“旅行卡”)是促进亚太区各经济体间经贸往来的多边签证便利化安排。旅行卡有效期为5年,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凭旅行卡和与旅行卡相关联的有效护照,可多次入出相关经济体,并享受快速通关便利。
二、适用地区
目前,APEC共有21个经济体,中国籍持卡人持有效旅行卡最多可入境16个经济体,分别是: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俄罗斯。美国和加拿大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与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现行办法办理,互不适用该卡,但持卡人出入中国香港可使用专用通道。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有效护照直接往来于已批准入境的各经济体之间,并可享受通关便利。
16个经济体允许最长停留时间(需在卡到期前离境):
60天:印度尼西亚(IDN)、巴布亚新几内亚(PNG)、菲律宾(PHL)、新加坡(SGP);
90天:澳大利亚(AUS)、文莱(BRN)、智利(CHL)、日本(JPN)、韩国(KOR)、马来西亚(MYS)、新西兰(NZL)、秘鲁(PER)、俄罗斯(RUS)、泰国(THA)、越南(VNM);
180天:墨西哥(MEX)。
三、主管部门
外交部领事司作为主管机关,负责审批、制作和颁发旅行卡。经外交部授权,中共湛江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湛江外办”)负责受理和审核湛江市企业办卡申请及旅行卡管理。
四、颁发范围及适用对象
(一)从行业角度讲,除加工制造或货物进出口类企业外,受理范围还包括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等企业。从企业类型角度讲,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含上市公司)外,受理范围还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二)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公民中有资格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是:1.国有企业人员;2.民营企业人员;3.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等企业中的中方(内地)人员。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APEC商务旅行卡不适用于:学生、商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就业或工作假期情形、职业运动员、新闻从业者、娱乐、音乐、艺术界人士等。
五、申办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申办流程(线上受理)
1.申办企业法人登陆“中国领事服务网”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系统(http://consular.mfa.gov.cn/APEC/)注册账号,并可授权企业专办员进行申报操作,如自行查询、新办/续办、提前制卡、换补卡、未制卡仅更换护照、注销卡等相关业务。
2.选择“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湛江外办)提交材料;
3.湛江外办审核;
4.企业缴费并上传支付凭证;
5.外交部审批;
6.外交部审批通过后推送至各APEC经济体办理签证。签批完成后外交部将自动制卡并颁发卡片,邮寄回湛江外办;
7.湛江外办根据企业申报时所选择的取卡方式通知企业领卡或邮寄卡片给企业(邮寄费由企业支付)。
(二)申办所需材料
1.企业材料
2.申请人材料
国有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除上述资料外,还须在现行因公出国管理体制下按照规定履行出国任务审批手续。
六、旅行卡的使用和管理
(一)保管和使用
1.国有企业人员因公申办的旅行卡,参照因公出国证件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2.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办的旅行卡,由所属企业制定管理细则报湛江外办备案后自行管理。湛江外办将不定期对已备案企业使用和保管旅行卡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管理不善且情况严重,或因管理不善导致旅行卡遗失、损毁或被冒用导致严重后果等情况,湛江外办将对相关企业采取中止或取消其管理权限的措施,同时暂停受理其旅行卡申请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提前制卡、换卡、补卡及注销
1.提前制卡
16个经济体中,如申请人拟前往的经济体已获批,可申请提前制卡,待其余经济体审批通过后可申请换卡,但需再次支付制卡费用。
2.换卡(需再次缴纳制卡费用)
如遇下列情况,申请人可申请换发旅行卡:
(1)旅行卡破损;
(2)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因与旅行卡关联的护照签证页满、护照到期或者丢失而更换护照,导致旅行卡不能使用(需提交新护照资料页);
(3)旅行卡需增加持卡人可进入的经济体名称(主要对象是提前制卡者,其申请已获其他经济体批准)。
3.补卡(需再次缴纳制卡费用)
旅行卡须与护照共同使用,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旅行卡有效期内不慎遗失的,企业应及时报告湛江外办,并申请注销或补发:
(1)申请注销需提交有关情况说明,申请补发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派出所挂失证明或登报证明或企业出具的卡遗失证明。
(2)更换护照的需提交新护照资料页。
4.注销
旅行卡有效期内,如出现持卡人工作调动、辞职、退休,或所属单位认为持卡人不宜继续持用旅行卡等情况,所属单位应办理旅行卡注销手续,并将旅行卡送湛江外办销毁。
七、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一)材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湛江外办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外交部制作及颁发旅行卡的时间,将根据各经济体反馈签证结果时间而定,一般需要3-5个月左右。
(三)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签发的第007004、007005和007008号收费许可证范围,外交部颁发、换发及补发旅行卡的收费数额为每人次720元人民币。
八、温馨提示
(一)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批结果不对外解释。
(二)湛江市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由湛江外办受理,未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公司代理,亦不接受中介机构代办,切勿相信有关非法招揽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三)根据审核需要,湛江外办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四)如发现申办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转手倒卖等行为,将暂停单位申办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护照有效期须满1年,建议5年以上并留足多次使用的空白签证页。
(六)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只允许申请人持一种有效入境签证,如已获APEC商务旅行卡的人员在旅行卡有效期内申请上述经济体签证并获批,旅行卡对应的五年有效签证将被覆盖。
附件:
6.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管理新系统操作提示(企业用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