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85号),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期间,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本网页、邮寄、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修改意见。
时间: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4日
联系方式: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9-3381518
电子邮箱:zjsthjj_dqk@zhanjiang.gov.cn
附件 关于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7z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