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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MB2C910239/2021-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6-15
名称: 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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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6-25  浏览次数:-

  评价年度:2020年度

  评价单位: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本级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1年6月15日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1〕5号)要求,我局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0年度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能是:

  1.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类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4.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应用。

  5.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6.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标准规范,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7.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8.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9.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市“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11.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1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与监管科、政务服务科、数据管理科、审批管理与改革科。本部门人员构成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编制19名。2020年底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人数为0人。本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包括: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夯实夯牢市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推进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二是推进政务数据治理和共享共用。

  (2)科学集约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一是建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二是规范做好重点项目立项审批。

  (3)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做好权责清单事项调整;二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

  (4)不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打造“跑一次”服务体系;二是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5)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二是推进“百项政务服务进网点”。

  (6)不断拓展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应用。一是推广应用“粤省事”;二是推广应用“粤商通”;三是推广应用“粤政易”。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夯实夯牢市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一是推进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建成并正式运营市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并按要求落实政务云平台网络安全三级等保要求;二是推进政务数据治理和共享共用。完成市人社、医保、住房公积金等12个部门共20个自建政务信息系统、260个数据接口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建设。

  (2)科学集约推进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一是建立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过程中的作用,提高项目综合管理水平。二是规范做好重点项目立项审批。印发重点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细则,规范重点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3)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做好权责清单事项调整。市直部门累计承接委托类、下放类、重心下移类事项1080项;县(市、区)累计承接重心下移类事项772项。二是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组织县(市、区)完成第一批次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梳理4140项。

  (4)不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打造“跑一次”服务体系。目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的事项中有199项实现马上办,有762项事项实现网上办,有319项事项实现就近办,898项事项实现一次办。二是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与海口、玉林、钦州、北海建立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机制,通过线上开设“跨省通办”专栏、线下设立“跨省通办”专窗,推动常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5)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四免”优化。结合群众办件量和证照需求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政务服务“四免”优化工作底数1295项。二是推进“百项政务服务进网点”。目前已在建行网点推广应用248台智慧柜员机,涵盖社保、税务、民政等8大类66项政务服务事项。

  (6)不断拓展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应用。一是推广应用“粤省事”。粤省事”湛江专区可办理高频民生服务事项773项,全市实名注册使用人数396.42万人。二是推广应用“粤商通”。“粤商通”平台覆盖湛江高频服务事项310项,全市注册使用企业12.9万户,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10万户注册任务。三是推广应用“粤政易”。顺利完成省市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试点对接、湛云OA与政务微信平台的对接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支出数是50926486.02元,2020年度收入数为50894641.26元,其中基本支出3941572.19元,项目支出46984913.83元,2020年结余结转资金为2040.51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确实做好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结合实际,现成立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洪  涛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陈  维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级调研员

  陈炜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胜鑫  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李倩岚  四级调研员

  叶  晖  总工程师

  陈莹莹  规划与监管科科长

  王  勇  政务服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张耀明  数据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具体工作,李倩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欣婷、徐晨晓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自评工作过程。

  收到市财政局通知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小组。5月19日-6月1日:业务负责科室提交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评分表等相关材料交办公室审核,并组织下属单位实施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6月2日-6月4日:集中检查阶段。各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开展项目绩效集中检查;各项目负责科室准备好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立项文件、验收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财务报表以及详细经费使用凭证等相关材料,以备集中检查用。6月7日-6月20日:由办公室根据集中检查阶段的材料进行汇总,认真、准确、完整填写自评数据表,深入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提交所需的自评佐证材料,确保自评材料质量并按时报送。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按时按质在6月20日前完成自评材料的报送工作,并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

  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2020年,我局各科室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我局所有项目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并达到了良好的经济效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对照《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能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

  按要求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工作,及时储备市级部门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按要求细化到具体用款单位和具体执行项目。 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无差异,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准确编制预算,年度中间无调剂、无项目预算调整、无预决算差异过大等。按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和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合理、可衡量。

  2.预算执行情况。

  (1)保障措施。我局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实施方案(计划)。

  (2)支出管理。

  1)支出完成率=部门(单位)年度实际支出/财政下达预算数×100%=50926486.02/50894641.26×100%=100%,年度实际支出与财政下达预算数差额为2019年及2020年结转结余数之和。

  2)结余结转率=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100%  =2040.51/67770.54=3%

  3)我局无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

  4)资金下达合法性。

  我局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无需批复下属单位的预算。

  5)政府采购执行率。

  我局2020年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金额/采购计划金额)*100%=36899605/40350838=91.45%。

  6)财务合规性。

  我局基本支出管理、项目(含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程序

  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实施过程规范,包括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等。

  2)项目监管

  我局对所实施项目的检查、监控、督促等过程进行有力监管,无进度缓慢、实施效果不理想等情况。

  (4)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部管理制度,所有工作均按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资产管理规定执行,无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情况,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达到100%。

  3.预算监督情况。

  (1)信息公开

  我局已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相关2020年预算及2019年决算信息,检查中未发现存在问题。

  按照绩效目标批复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一致,在规定时限和范围内公开,内容规范、完整、真实、准确。

  按绩效自评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自评材料,且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和完整,符合公开范围要求。

  (2)绩效自评。

  为确保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已成立由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的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自评材料数据真实,表格内容齐全,无缺漏或不对应;自评报告的内容全面详实;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佐证材料与项目联系密切,能证明项目立项、实施管理、完成等情况,对项目相关情况的证明力充分。

  4.预算执行效益。

  (1)经济性。

  我局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207238.65元≤三公经费预算数410000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无调整。

  (2)效率性。

  我局已按要求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市高频便民事项上线“粤省事”平台项目等重要事项和工作。我局绩效目标完成率=绩效目标中已实现目标数/计划目标数×100%= 1。我局所有项目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3)效果性。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实现了30项本地便民服务事项在“粤省事”平台上全程网办,降低了政务服务部门审批和群众办事的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社会效益方面,实现了30项本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切实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生态效益方面,“粤省事”平台实现了全程网办,办事材料实现全电子化,进一步压减了办事材料和跑动次数,提高了节能环保管理水平;可持续影响方面,通过事项上线,全面推进了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有利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4)公平性。

  我局对群众意见及时反馈,高度重视对群众的服务,社会公众对我局履职效果满意。无表彰或批评问责的情况。

  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