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动公开本单位制发的非涉密政府信息。包括:
1.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领导班子分工、职能设置及内设机构信息;
2.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湛江市人民政府公报;
4.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1.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jiang.gov.cn)。
2.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印发《湛江市人民政府公报》;
(2)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告栏等设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本单位在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人秘科(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11号楼207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人秘科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11号楼207室
邮政编码:524047
联系电话:0759-3181207传真:0759-3181209
(二)提出申请
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jiang.gov.cn)下载,复制有效。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当面提交”或“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不明确的,按照《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详见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附件2)。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向有关部门举报。
附件2: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pdf
湛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