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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MB2C90979W/2026-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2-24
名称: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呼吁广大居民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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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呼吁广大居民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5  浏览次数:-

全市居民朋友: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居民参加的医疗保险制度,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旨在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可有效防范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将于本月底结束,现就呼吁广大居民朋友及时参保缴费发出以下公告:

  一 、断缴有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医疗费用不予医保报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断缴年份越多,待遇等待期越长,尽早参保、连续参保,是确保自己及家人能持续享受医保待遇的前提。

  二、建议尽早通过“粤税通”小程序自主缴费。2026年2月23日为2026年度居民医保最后一次集中扣费时间,如您发现您的银行账号尚未扣费,请务必自主缴费。未在2月28日前完成参保缴费的,将视为2026年度有断缴记录。在2026年度集中征缴期内缴费且没有待遇等待期的,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全年居民医保待遇;若有待遇等待期延续到2026年的,延续待遇等待期执行结束之后的医疗费用才能报销。

  三、如查询不到代缴信息或缴费信息, 需线下通过户籍/居 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或线上搜索“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再缴费。 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市各级医保部 门、镇街办事窗口。关注“湛江医保”公众号可搜索获取我市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咨询地址和电话。 

  居民医保,宁可交而不用,不可用时没交。请按时参保、 及时参保,让居民医保守护您及家人的安康幸福!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