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25年4月-6月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计划表
发布日期:2025-04-29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800MB2C90979W/2025-00049 | 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名称: | 湛江市2025年4月-6月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计划表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
主题词: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主要检查内容 | 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定点门诊机构使用医保基金监督检查 | 《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现场检查 | 检查内容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含预付)范围的所有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主要国家、省、市医保部门印发的负面清单问题,对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复查。主要检查定点门诊机构医保政策学习宣传、医保管理制度建设、医保信息化建设(药品耗材追溯码、事前提醒接入应用等)、医药服务管理、医疗设备管理、医疗费用管理、财务收支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违规收费、药品耗材进销存不符、超医保支付范围、虚构诊疗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 2025年4月29日至6月30日 |
主办单位: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9-336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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