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精神,《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要求和规定,7月15日至7月19日我中心组织市区三甲医院医疗专家,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和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医保现场评估小组,分别对新申请医保定点的24家医疗机构和新申请医保定点的34家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24家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22家,其中4家拟予以新增门特病种资格;4家拟予以住院定点资格;14家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资格。
1.廉江博雅医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2.廉江塘山医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3.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廉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拟予以职工门特病种: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4.吴川市覃巴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5.吴川市吴阳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6.湛江西南医院,拟予以职工门特病种:白内障(门诊手术)。
7.湛江麻章辉文医院,拟予以职工和居民门特病种:恶性肿瘤(内分泌治疗)。
8.湛江开发区仁瑞医院,拟予以职工和居民门特病种:癫痫、肺动脉高压、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银屑病、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以及职工门特病种:血友病。
9.湛江霞山思美口腔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0.湛江东新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1.湛江霞山怡康中西医结合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2.湛江霞山陈敏勇诊所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3.湛江霞山德禾中医(综合)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4.湛江开发区华景口腔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5.湛江开发区曾宪宗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6.湛江开发区良意中西医结合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7.湛江开发区盛和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8.湛江赤坎上医堂中医(综合)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19.湛江市年康综合门诊有限公司,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20.湛江赤坎柏乐口腔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21.湛江赤坎长木辰信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22.麻章麻章冯妃堂西医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二)不合格2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资格。
1.湛江赤坎中和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拟不予以职工定点门诊。不合格原因:现场核查有注射类药品及治疗室,但未见相关管理制度,静脉输液管理不规范。
2.湛江赤坎康方内科诊所,拟不予以职工定点门诊。不合格原因:(1)未见药品管理相关制度,药品储存及标识管理不规范;(2)医疗工作流程制度未健全,相关操作流程不规范。
二、34家药店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27家,拟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1.湛江市宝江盈月益民大药房有限公司;2.湛江市赤坎区和仁药房(个人独资);3.湛江市赤坎区国华药业有限公司;4.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蓝海分店;5.广东新合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滨海园店;6.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百姓分店;7.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海田分店;8.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滨海御景分店;9.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区东园分店;10.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区帝景金岸分店;11.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区御景名城分店;12.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坡头区南三建新分店;13.湛江市坡头区幸福林药店(个人独资);14.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麻章福民分店;15.湛江市麻章区盈天大药房有限公司;16.湛江市普康大药房有限公司;17.湛江市霞山区佰林堂药房;18.湛江市霞山区瑞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19.湛江市健顺大药房有限公司;20.湛江顺心大药房有限公司;21.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区香槟花园分店;22.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区银帆花园分店;23.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开发区南国豪苑分店;24.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开发区海公馆分店;25.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开发区圆岭路分店;26.湛江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平乐店;27.湛江民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7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1.湛江市好药师一诺大药房有限公司,不合格原因:(1)处方审核非该店执业药师;(2)非处方药与处方药混放。
2.广东龙友凯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霞山远洋城分店,不合格原因:(1)部分OTC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在阴凉区;(2)冰箱存放私人物品,如食物;(3)处方药销售登记无处方调配及审核人员签名;(4)药品与清洁用品混放。
3.广东龙友凯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麻章金地二分店,不合格原因:(1)药品经营许可证未上墙(只有电子版);(2)处方签名不规范,签名非本店药师。
4.广东龙友凯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麻章南亚郦都分店,不合格原因:(1)营业执照未上墙;(2)管理制度未上墙;(3)处方用药展示牌不明显。
5.广东龙友凯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麻章金地分店,不合格原因:(1)部分OTC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在阴凉区;(2)处方签名不规范,签名非本店药师。
6.广东龙友凯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麻章碧桂园分店,不合格原因:(1)部分OTC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在阴凉区;(2)处方签名不规范,签名非本店药师;(3)中药饮片用生活用袋包装。
7.广东龙友凯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麻章珑玥台分店,不合格原因:(1)部分OTC药品未按要求储存在阴凉区;(2)处方签名不规范,签名非本店药师。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0日),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0759-3367967)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8月9日
关于湛江市2024年第三批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