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参保人:
为避免职工医保参保人缴满年限后继续扣费以及死亡人员医保个账继续发放,根据《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湛人社〔2013〕81号)精神,我中心决定对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的个人以及已死亡的人员,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
特此公告。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
索引号: | 11440800MB2C90979W/2023-0005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名称: | 关于终止医保缴满年限和死亡人员职工医保缴费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主题词: |
尊敬的广大参保人:
为避免职工医保参保人缴满年限后继续扣费以及死亡人员医保个账继续发放,根据《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湛人社〔2013〕81号)精神,我中心决定对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的个人以及已死亡的人员,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
特此公告。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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