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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MB2C90979W/2023-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6-05
名称: 关于湛江市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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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规定,市医保中心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派出工作人员和市区三甲医院医疗专家组成医保“两定医药机构”检查评估小组,对新申请医保定点的13家医院、9家门诊部(诊所、卫生站)、34家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评估意见公示如下:

  一、13家医院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12家,拟予以医保定点医院资格。

  1.遂溪县第二人民医院,拟予以职工及居民门特病种: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帕金森病、癫痫、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动脉高压、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乙型肝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肝硬化(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2.遂溪县河头镇中心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3.雷州陈氏眼科医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4.雷州百伦血液透析中心,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特定病种。

  5.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6.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7.廉江市长山镇卫生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8.廉江合力医院,拟予以恢复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9.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湛江市坡头区妇幼保健院),拟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

  10.湛江东大肛肠医院,拟予以职工及城乡居民定点住院资格。

  11.湛江滨海医院,拟予以增加职工及居民门特治疗病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

  12.霞山百伦血液透析中心,拟予以职工及城乡居民定点门诊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特定病种。

  (二)不合格1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医院资格。

  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卫生院,拟不予以职工定点住院资格,不合格主要原因:(1)抗菌药物没有分级管理;(2)“麻、精一”药品没有实行“五专”管理,没有账本,没有日清日结;(3)高警示药品没有目录;(4)所有药品没有标签;(5)抢救车药品管理不到位;(6)标识不清,开启的棉签、酒精、手消毒液等无开启日期。

  二、9家门诊部(诊所、卫生站)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8家,拟予以医保定点门诊资格。

  1.湛江霞山鑫鑫口腔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2.湛江赤坎张珊瑜口腔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3.湛江赤坎金樟口腔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4.湛江赤坎致美维乐口腔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5.湛江开发区汇致上善口腔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6.湛江开发区东简街道庵里村委会卫生站,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7.湛江霞山邵伟智口腔诊所,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8.湛江霞山德澳口腔门诊部,拟予以职工定点门诊。

  (二)不合格1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门诊资格。

  湛江赤坎兴华口腔门诊部,拟不予以职工定点门诊,不合格主要原因:(1)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2)执业医师无放射执业许可证;(3)配有小药柜,但没有配备药学人员。

  三、34家药店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33家,拟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1.湛江市和东药房有限公司;2.湛江市百姓和强大药房;3.湛江市赤坎区康金药店;4.湛江市赤坎区万心大药房;5.湛江市赤坎区万仁药房有限公司;6.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区华盛分店;7.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顺江帝景店;8.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跃进路店;9.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开发区清晖嘉园店;10.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开发区盛和园东店;11.湛江市皇药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2.湛江开发区益泰药业有限公司;1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上福堂大药房第一分店;14.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开发区东山店;15.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上悦城分店;16.湛江鸿源大药房有限公司;17.湛江市嘉康亲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18.湛江市五方大药房有限公司;19.湛江市霞山区群慷药房;20.湛江市霞山区德应堂药房;21.湛江市霞山区南健药房;22.湛江市霞山区顺和大药房;23.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区上悦城分店;24.湛江市霞山区永健爱琴海大药房有限公司;25.湛江市养天和九济堂康宝乐大药房;26.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保利原景分店;27.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民享分店;28.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麻章南亚郦都分店;29.湛江市麻章区正禾大药房有限公司;30.湛江市锦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31.湛江市城邦为民医药有限公司;32.湛江市南粤正药医药有限公司永康分店;33.湛江市南三示范区和信大药房。

  (二)不合格1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药店资格。

  湛江宁乐大药房,不合格主要原因:经营面积不达标。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3日),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意见者,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0759-3367967)形式向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反映。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4日                  

                 

        关于湛江市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