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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MB2C90979W/2022-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2-16
名称: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湛江市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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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湛江市新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02-17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指引的通知》(湛社保〔2021〕296号)规定,我局联合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派出工作人员和市区三甲医院医疗专家组成医保“两定医药机构”检查评估小组,对2021年第四季度申请医保定点的11家医院、3家门诊、1家医院变更和19家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现将评估情况公示如下:

  一、11家医院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6家,拟予以医保定点医院资格。

  1、廉江市飞帆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资格。

  2、吴川市大山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资格。

  3、吴川晞尔康眼科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糖尿病黄斑水肿、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治疗定点资格。

  4、湛江麻章辉文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定点资格。

  5、廉江内分泌专科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病、糖尿病)治疗定点资格。

  6、廉江市中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

  (二)不合格5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资格。

  1、廉江市和寮镇卫生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资格。不合格主要原因:(1)床护比例不达标;(2)手术室密闭性不够,检验室不符合感控要求;(3)抢救室被占用,抢救设备分散在不同的地方,有的设备被锁上无钥匙;(4)外科病区无床头呼叫,无值班医生,护士房间存在安全隐患;(5)病历书写欠缺上级医师查房、签名、风险评估单、器械清点单、门诊病历首页等;(6)抽查二例在院危重患者6-7天无病程记录。

  2、廉江高桥济民医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资格。不合格主要原因:(1)床护比例不符合要求;(2)药房和药品冰箱未配备温湿监控设备,药房工作台放有与药品无关的杂物,药房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3)手术患者未签同意书,无术前查房、小结等相关记录,核心医疗制度执行差,抽查在院患者存在诊断不明确、用药不合理的现象,无相应诊查设备,超能力收治住院,病历书写不够规范。

  3、湛江久和医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资格。不合格主要原因:(1)由于搬迁、药品储存、养护不规范;(2)检验科无危急值登记本;(3)暂只能看到以辅助生殖为主的相关科室,无法证明其他相关诊疗、急救能力。

  4、湛江市坡头区麻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资格。不合格主要原因:(1)病房密闭性差、无法空气消毒达标,病床单位面积不足;(2)病历无住院证、无上级查房,缺检验师手工签名;(3)护理记录不齐全、内容不合理、有编造之嫌;(4)住院患者太少难以反映一些医疗制度的执行情况。

  5、湛江麻章喜来康医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特定点资格。不合格主要原因:(1)药库药品靠墙,按规定要间距30cm,药架药品排列不整齐;(2)科室无危急值班登记本,科室医生交班本记录漏项较多。

  二、3家门诊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2家,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门诊资格。

  1、湛江霞山易好诊所;2、湛江赤坎艺牙口腔诊所。

  (二)不合格1家,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门诊资格。 

  湛江开发区何丹心诊所: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门诊资格。不合格主要原因:(1)药品储存、养护不符合规定,发现两个过期药,没有养护记录,药品存放较混乱;(2)开启棉签消毒液无有效期,手消液无开启及失效日期,治疗台面摆放杂乱。

  三、1家医院变更的评估情况

  湛江霞山和家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根据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湛核变通内字[2021]第44080012100097597号)核准,原机构名称“湛江和家宝医院有限公司”变更为“湛江霞山和家宝妇产医院有限公司”,经专家组现场评估合格。

  四、19家药店的评估情况

  (一)合格17家,拟予以医保定点资格。

  1、湛江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国贸店;2、湛江大森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区民有二分店;3、湛江市霞山区益春堂贸易有限公司霞山区华源分店;4、湛江市霞山区天天康大药房有限公司;5、湛江市霞山区玉之林大药房有限公司;6、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金城店;7、湛江大森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区金城分店;8、湛江市霞山区益春堂贸易有限公司赤坎区东菊分店;9、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蓝海丽舍店;10、湛江市赤坎区海田众联大药房;11、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山海华府分店;12、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杏春林大药房有限公司;13、湛江开发区顺心药业有限公司;14、湛江市坡头区庞永龙药店;15、湛江市坡头区誉圣康广济堂药店;16、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坡头恒大绿洲店;17、广东德善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景致分店。

  (二)不合格2家,拟不予以医保定点资格。

  1、湛江市霞山区文华药房有限公司,不合格主要原因: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泌尿系统用药、胃肠道用药、感冒用药、外用药等摆放与分类标识不相符,归类混乱)。

  2、湛江市金医健致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不合格主要原因:(1)未穿工作服;(2)药品未明码标价;(3)冰箱里存放蔬菜;(4)定点牌子已挂出来;(5)生活食品和药品混放;(6)执业药师与提供的资料不符。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17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意见者,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3366715)形式向湛江市社保局反映。

   



                            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