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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MB2C90979W/2021-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1-19
名称: 2020年下半年湛江市区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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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湛江市区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1-19  浏览次数:-

  2020年11月,湛江市社保局业务窗口受理13家医院、22家门诊、31家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格。12月,由市医保局牵头,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社保局及部分医疗机构专家组成医保“两定机构”检查评估小组,对以上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评估。根据现场检查考评等方面情况,对照湛社保〔2017〕16号文要求,检查评估小组作出以下综合评定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13家医院

  (一)拟通过6家。

  1.湛江岭南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病种(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氏综合征、地中海或海洋性贫血、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风后遗症)定点资格;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病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糖尿病、球蛋白生成障碍、中风后遗症、帕金森氏综合征)定点资格。

  2.吴川晞尔康眼科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病种(白内障)定点资格;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病种(白内障)定点资格。

  3.湛江南油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病种(血液透析)定点资格;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病种(血液透析)定点资格。

  4.湛江正大耳鼻喉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病种(白内障)定点资格;和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病种(白内障)定点资格。

  5.湛江麻章同济精神病医院。拟予以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定点资格;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定点资格。

  6.湛江南粤医院。拟予以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病种(帕金森、癫痫)定点资格;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病种(癫痫)定点资格。

  (二)拟不通过7家。

  1.湛江麻章博爱医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资格,不通过主要原因:①药品进销存账目不相符;②病历书写不规范;③护理人员操作不规范。

  2.雷州市客路卫生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资格,不通过主要原因:①无三级查房制度,医生也不知道有三级查房制度;②病历书写不规范(病程记录时间混乱);③住院无知情同意书;④药房温湿度登记不全,部分时间温度记录达到31℃;⑤特殊药品无双人双锁。

  3.吴川致宁血液透析中心。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资格,不通过主要原因:①护士16人,实际排班24人,仅有1人有劳动合同,其余均无;②药师未见执业证;③医务人员配套不足;④医疗垃圾分类不规范;⑤医患通道未分开;⑥科室备用药品未完整登记在册。

  4.遂溪方济医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定点资格,不通过主要原因:①抢救操作不规范;②无与上级医院签订抢救协议书;③药房全年的湿度登记都是60-61%,不合常规;④生活垃圾丢入医疗垃圾桶。

  5.廉江飞帆医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资格,不通过主要原因:①无门诊污物通道;②医务人员对门诊预检分诊流程不懂;③无流行病学(新冠)调查情况记录;④病程记录过乱(提前写);⑤药品(精麻药)无双人双锁,药房工作人员无健康体检档案;⑥无医保专职管理人员;⑦护士操作不熟练;⑧生活垃圾放在医疗垃圾桶内。

  6.湛江东大肛肠医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资格,不通过原因:该医院2019年4月被取消定点,根据湛社保〔2017〕16号文中第一大点第六小点,未满3年,不能申请。

  7.湛江崇爱康复医院。拟不予以城镇职工医保特殊门诊定点资格和城乡居民医保特殊门诊定点资格,不通过主要原因:①人员资质不够,医师严重不足;②设备不足(无脑电图及除颤仪);③布局不合理,院感知识培训不到位;④医疗垃圾分类不合理;⑤治疗室环境差;⑥未及时完成病程记录;⑦出院病历不完整;⑧制度执行不完善。

  二、22家门诊

  (一)拟通过7家。

  湛江霞山区李周感口腔诊所;

  湛江霞山区陈林峰诊所;

  湛江赤坎潘惠芹口腔诊所;

  湛江赤坎宝云健康中医(综合)诊所;

  湛江开发区仁康门诊部;

  湛江市开发区东简镇蔚津村委会水源村卫生站;

  湛江开发区庄小戟口腔诊所。

  (二)拟不通过15家。

  1. 湛江市霞山区友谊办龙画村北村卫生站:护士执业地点与诊所不符、没设立咨询服务台或公布就诊流程图、营业场所杂乱不堪、治疗台有生活垃圾、垃圾无分类、治疗区与生活区没有分开。

  2.湛江霞山区韩定文诊所:护士无执业证、急救盒有过期药品、医疗垃圾无分类及专用垃圾袋、布局不合理,环境脏乱。

  3.湛江霞山区全民口腔门诊部:未能提供医生、护士执业证书、消毒液过期使用、不配合考评、申报的机构名称与现场挂牌名称不一致。

  4.湛江致美口腔金祥门诊部:未能提供医生和护士执业证书、未能提供使用药品购进票据、一次性药品过期。

  5.湛江霞山区欧普眼视光诊所:提交的申请资料不符合、现场提供的证照与申请条件不符、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运作与医疗机构运作不符。

  6.湛江市赤坎区陈一江口腔诊所:无就诊流程图、治疗区与生活区未区分、有过期药品、无药品高温高压消毒、无消毒记录、物品摆放凌乱。

  7.湛江赤坎博齿口腔门诊部:X光机未有审批手续、无就诊流程图、消毒物品已失效、医疗器械已过期、麻醉药品使用无登记、麻醉药品与其他药品一起存放、麻醉药品无处方,无专人专锁、无进货单、治疗项目无价格。

  8.湛江赤坎张驰亚口腔诊所:无就诊流程图、消毒用品超有效期、药品无明码标价。

  9.湛江开发区东简景齐口腔诊所:1名医生和2名护士未能提供执业证书、消毒间与污物处理共在一间、未能提供麻醉药品购进票据。

  10.湛江市拜尔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未能提供医生和护士执业证书、未能提供相关使用药品的票据、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11.湛江泉庄霞海济益门诊部:未能提供医生执业证书。

  12.湛江致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万达门诊部:器械消毒造假: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26日,有效日期标示2021年5月24日。

  13.湛江开发区欧普眼视光诊所:现场提供的证照与申请条件不符、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提供医师执业证、运作与医疗机构运作不符。

  14.湛江市麻章区陈海涛口腔诊所:执业医师不在岗、无就诊流程图、营业场所杂乱。

  15.湛江坡头区欧普眼视光诊所:现场提供的证照与申请条件不符、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药品无药师(士)、医生和护士不在岗、运作与医疗机构运作不符。

  三、31家药店

  (一)拟通过23家。

  湛江市霞山区吉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湛江市万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区海滨分店;

  广东省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民治店;

  广东省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霞山岭南二店;

  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霞山上坡塘分店;

  湛江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雍景城店;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湛江康宁路大药房;

  湛江市赤坎区海湾郦都众联大药房;

  湛江市洁芸药房有限公司;

  湛江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赤坎公园一号店;

  湛江市麻章区太平镇益健药店;

  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麻章城邦店;

  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麻章启泰店;

  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麻章长布分店;

  湛江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坡头凯旋湾店;

  湛江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三角市场分店;

  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坡头凯旋湾店;

  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坡头海东店;

  湛江黄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坡头广湛分店;

  湛江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南国豪苑店;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东山分公司;

  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开发区银地店;

  湛江市益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发区人和春天店。

  (二)拟不通过8家。

  1. 湛江市承传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店名称与药品许可证不相符、生活区与药品销售区混合一起。

  2.湛江市贵之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无分类管理、店内堆放学习台和玩具车等杂物。

  3.湛江市赤坎区谭屋药店:药师不在岗、店内摆放儿童车辆等杂物。

  4.湛江市万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康宁店:药师不在岗,刚装修完,大部分药品未上架(店内极少药品上架摆放)。

  5.广东春天一百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赤坎百姓东店:店内出售酱油、矿泉水、豆浆、化妆品等。

  6.湛江市赤坎区北云药店有限公司:部分药品无明码标价、店内杂物堆放。

  7.湛江市国壹大药房有限公司赤坎寸金店:阴凉柜没有温度计、部分药品无明码标价。

  8、湛江市金马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无分类管理,店内有化妆品、话梅和山楂片等副食品出售。

  公示期7天(自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17:00前),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意见者,欢迎以书面或电话(联系电话:3367916)形式向湛江市社保局反映。



                                                                                                                      湛江市医保“两定机构”评估小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