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00007089087Q/2025-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2-28
名称: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作废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28  浏览次数:-

  根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08行终4号《行政判决书》,现声明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原《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作废。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1.登记名称:湛江市东方实验学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8000667073089

  3.法定代表人:邓艺东

  4.发证日期:2022年11月2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邓艺东)正式失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继续使用该证书。

  特此公告。




  湛江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