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培纪)
时间:2023-01-16 11:08: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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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属人保管不善,将位于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0号C栋专家楼C08号房的《房地产权证书》(粤房地证字第C279868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培纪
2023年 1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