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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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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湛海砂〔挂〕2021-004号
时间:2021-04-10 10:10: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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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5月25日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两权合一”挂牌方式出让1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东部海域JH20-05区块,域面积1.196平方千米,海砂资源储量712.32万立方米,可采储量630.65万立方米。坐标等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7540.28415万元,挂牌保证金为:人民币5631万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200万元(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规定的增价幅度,不能大于增价幅度10倍)。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竞买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中,境内注册登记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参与竞买的,在竞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后需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书面意见方可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若军事部门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2.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有2艘工作效率为 1000m³/h  射流式采砂船。

  3.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4.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竞买人近三年内未在广东省境内因违法开采海砂行为受到有关执法机关处罚。

  5.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有两家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

  3.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应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方可有资格参与网上限时竞价。

  4.同一竞买人可连续、多次报价。

  五、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

  2.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5月21日16时

  3.网上挂牌时间(网上竞价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25日10时

  4.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5月25日10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anjiang.gov.cn/)进行。竞买人必须先行办理有效CA数字证书,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2.,《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矿产竞买人)》《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anjia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3.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4.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网上竞价平台确认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网上竞价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5.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材料一致。

  6.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如竞买人存在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材料造假等情形,出让人将取消竞买人的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7.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8.网上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价结果通知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交易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相关材料)递交到交易中心,由出让人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经出让人审核符合竞买条件后,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9.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成交结果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采矿权出让收益,否则视为违约。违约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广东省境内海砂资源出让活动。

  10.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竞得人在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登记、采矿权登记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

  七、重要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为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不包括法律规定采砂应另行获得的其他权利或许可,提交竞买申请则视同竞买人已清楚阅知本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出让资料,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及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等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2.本次挂牌不确保出让海域的海砂储量、砂质级配优劣等符合竞买人的预期和判断,海砂开采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海砂储量、砂质级配优劣等可能与实际开采存在差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现状,认真考察,详细了解拟设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对可能存在影响资源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评估,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海域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投资开发商业风险。

  3.境内注册登记的合法外商独资、合资企业竞得采矿权的,需取得军事部门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签订出让合同和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若军事部门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

  4.一旦竞标成为竞得人后,视为对本次挂牌出让方案、出让公告和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无异议,不得以资格审查方式、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群众基础、海域状况、公共设施等为由向出让方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应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海域现状提出任何异议,应当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不履行合同的,出让方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因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5.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或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后不按合同约定期限申请办理海域使用不动产登记或采矿权登记,导致合同解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不得参与广东省境内海砂资源出让活动。

  八、有关出让标的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zhanjiang.gov.cn/nr/)和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zhanjiang.gov.cn/)浏览。另涉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数据在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公示中体现(http://gdee.gd.gov.cn/gsgg/content/post_3184777.html),涉开发利用方案相关数据在采矿权出让收益价值评估公示中体现(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rzyj/zwggk/gtzy/dzkc/content/post_1415958.html),或可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查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的纸质版本。

  九、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

  联系人:梁女士、吴女士,联系电话:0759-3107610;0759-3100858

  (二)交易机构

  单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层五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生、陈女士,咨询电话:0759-3585819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吴女士,咨询电话:0759-3585827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联系人:黄生、宋生,咨询电话:0759-3585822

      十、投诉及举报

  如发现本次挂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依法依规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59-3107610;0759-3399085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

  附件:(详见交易资料)

  1.湛江市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2.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项目基本情况表

  3.海域宗海位置图和界址图

  4.湛江市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合同(样式)

  5.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0日

网上竞价资料2021004.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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