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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证遗失声明(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南调村水巷经济合作社)

时间:2021-06-08 12:14:3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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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南调村水巷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善,将湛集有(2013)第40307号《集体土地所有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现声明该《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南调村水巷经济合作社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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