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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2-11-08 10:11: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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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湛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精神,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措施,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公正、便民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利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强化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注重抓“三个”结合,即: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保障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利用信息网络系统,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的人口计生系统相结合,促进本系统的勤政廉政建设,在便民惠民上下功夫。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规范和管理等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具体。同时,在市、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形成立体的信息公开网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社会监督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成立了湛江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印发了《湛江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使信息公开有章可循。三是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局机关在计生综合服务楼一楼大堂设置了5块固定公布板和2处移动公示牌,在市计生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置了1套电子显示屏和2块固定公布板。进一步加强了湛江计生之窗网站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相关政策规定及时上网公布,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四是在计生综合服务大楼一楼特设了信访接待室,设立了专职信访接待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群众以多种方式信访。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网上投诉37宗,反馈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收到网上表扬信2份,受到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五是密切配合在全市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对局办行政审批事项和一般办事事项进行了清查清理,能放权的一律放权,确需本级办理的,通过认真研究,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能当即办结的一律承诺当即办结,不能当即办结,缩减时限占法定办理时限的90%以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方案被评为全市优秀方案。属我局行政职能事项的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合格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审批的申办,法定办结时限均为30个工作日,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病残儿鉴定,经专家鉴定属于病残儿并拟准予生育第二孩的,将按规定公示,承诺公示完毕后3个工作日办结;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承诺3个工作日办结。严格按照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收取病残儿医学鉴定费的复函》(粤价函〔2004〕146号)规定,市级病残儿每例收费250元外,其他承办事项一律不收费。

  二、狠抓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方法

  按照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不断查漏补缺,在内容上实现了部分公开向全面公开转变;在形式上由单一向多样转变,由被动向主动的形式转变。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了事关“生育、节育、执法、服务”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公开的内容有:(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二)人口计生局机构设置、班子成员及分管事项、科室负责人及科室职能;(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能;(四)人事管理情况。包括选拔干部的名额、条件、程序及公开选拔办法;选任干部的评议、竞争、公示、任用情况;干部考核、奖惩情况;干部晋升及工资待遇调整情况;(五)人口计生部门行政服务的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和督查方法;信访案件的受理及处理、调解结果;行政复议的程序及结果;(六)病残儿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审批所需材料、审批期限、审批方法、审批结果及纪律等;(七)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征收办法、征收标准、征收数量、上缴情况等;(八)工作动态信息;(九)计划财务执行情况,等等。

  在公开方法上,一是利用计生“三栏”(阅报栏、宣传栏、公开栏)公开。在办公地点设置固定的计生“三栏”,及时公开人口计生工作有关的法规、政策、审批再生育、“四术”的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征收、病残儿鉴定等情况,要求“三栏”做到防风、防雨、防损。目前,全市122个乡镇(街道)和1778条村(居)委会均设立了规范的计生“三栏”,并且做到了内容随时更新,深受群众欢迎。二是建立办事大厅。为了方便群众,各县(市、区)及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均设立了“一站式”办事服务大厅,并做到了“两有、三挂、四上墙、五个一”,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免费项目或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上墙、办事期限和办事结果上墙;一个窗口办证、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完、一年一次评议。为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要求每个岗位均向社会作出“五上门、五到人”的服务承诺,即:新婚喜庆祝贺上门、生育政策宣传到人,避孕药具发放上门、使用方法指导到人,产前术后随访上门、疾病查治服务到人,流动人口管理上门、婚育证明办理到人,排忧解难帮扶上门、利益导向优惠到人。要求做到“五不让”,即:不让交办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群众因我解释不全而多跑一回,不让应传递的电话、信息在我这里耽搁,不让“计生人”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对来访群众要做到“八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片热情接待,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解渴,一句好话暖心,一心为民办事,一声走好相送,一同维护国策。凡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责任人在年终考核将评为不称职。三是设立咨询举报电话。为群众解答人口计生政策,接受群众的举报。四是利用计生之窗网页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关注的抚养费征收标准,我们及时在网络、公开栏予以公布。同时,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公布征收情况来触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达到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目的。

  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购买了一套大型电子显示屏,设置在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把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价格、免费服务范围、医技人员、中心负责人等情况在大屏上滚动显示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开通了热线咨询电话和预约上门服务电话,方便群众诊治。

  三、严格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是部门配合。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各科室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配合与协助,积极开展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科室职能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料交流、信息更新维护、咨询答复、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或案件纠错、查处等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行风评议的重要内容。我局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30位义务监督员,负责对人口计生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行风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与部门工作同考核。为督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抓好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作为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的重点内容,列入考核范畴。对该公开没公开、该及时更新内容而没有更新等没有很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将按规定予以扣分。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在全局上下依法行政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得到了改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育龄群众知道了人口计生部门在干什么,为什么干和怎么干,培养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做到了“群众明明白白办事,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同时,也避免了因工作中的误解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基本实现了便民、规范、高效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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