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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12-21 17:23: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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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1121日至20181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湛江市统计局进行了巡察。20185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湛江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湛江市统计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主要领导同志主持、部署、协调、督办,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局上下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 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湛江市统计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局党支部大会、支委(扩大)会议、党小组会议共10次,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以党组名义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转发到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党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和开展讨论,将思想高度集中到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上来。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巡察反馈意见为市统计局敲响警钟,亮起红灯。市统计局党组态度鲜明,严肃认真,表示一定按照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领导,全面整改。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59日,市统计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学巨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书明和宋景斌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景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科室抽调得力人员承担日常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514日,市统计局党组在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逐项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确立4大类22项具体问题和50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524日,市统计局党组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向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下发《湛江市统计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布置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市统计局对整改问题实施挂图督战、销号处理。

(三)接受监督,确保实效。市统计局将整改进度张贴在公布栏,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纪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组多次率队到市统计局督导检查,有效督促市统计局整改工作的进度。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也带队到市统计局督导党建工作,从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规范程序等方面给予市统计局党组十分中肯的指导意见,给市统计局党组的整改工作带来极大的支持和帮助。

(四)举一反三,抓好制度建设。市统计局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查漏补缺,修订完善了41项管理制度。其中,新建制度22项,修订制度19项。属于行政管理的制度5项,属于党风廉政建设制度18项、党建工作的制度18项。具体包括《湛江市统计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湛江市统计局办公会议制度》《湛江市统计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湛江市统计局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公务卡和现金使用管理办法》、《湛江市统计局党(总)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湛江市统计局“三会一课”制度》等。通过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市统计局行政、党建、专业业务和财经管理上的流程。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一)党的政治领导力弱化方面问题

1.针对“实事求是作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市统计局牵头起草我市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文件,并提交至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二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印发《湛江市2018年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方案》,62128日,组织局机关各科室专业骨干对各县(市、区)相关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通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单位)和统计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提升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印发《关于更新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的通知》,加强基层统计执法人才队伍的建设。 三是修订统计数据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湛江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湛江市统计数据报送审批备案制度》,加强对各专业科室采集、审核和报送统计数据流程的监管。四是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预警预测,定期向市领导报送《湛江统计快报》,向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发放《湛江统计月报》,主动做好统计服务工作。五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通过微信群、QQ群、LED屏幕、公布栏等宣传统计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的意识。

2.针对“落实‘三重一大’规定不到位”问题。市统计局党组制定《湛江市统计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包含传达学习事项、请示报告事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工作、重大项目安排,实施,管理、大额资金使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事项以及其他事项等9大类和39小类的目录事项,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和党组议事范围。制定《湛江市统计局办公会议制度》,纠正党组会议和办公会界定不清的问题。

3.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严重”问题。一是控制会议数量。市统计局转变工作作风,减少会议数量,对没有必要召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专业会议该合并的坚决合并召开,以开短会为主。二是完善会议制度。修订完善《湛江市统计局会议管理办法》和《湛江市统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按规定确定办会地点,严格做好会议预算,对会议开支逐项核实确认,会后报账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合规。三是筹建视频会议联络点。开设云视讯会议系统,筹建各县(市、区)云视讯会议联络点,多利用视频会议方式布置工作。

4.针对“业务培训杂乱,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混乱”问题。一是压减专业培训。明确区分会议和培训的界定,压减专业培训规模和次数。二是建立培训相关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湛江市统计局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和《湛江市统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培训经费预算、使用、审核和报账等工作,提高培训经费管理水平。三是做好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制订年度业务培训计划,进一步整合业务培训资源,避免培训内容重复,培训内容杂乱的现象,规范办班,确保培训效果。

5.针对“公车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的通知》(湛车改办〔201718号),修订完善《湛江市统计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务车加油、维修、使用等方面的管理。二是执行油卡管理制度。落实加油卡的使用和粤通卡的使用,实行单车用油管理,做到一车一卡,并明确定点加油地点。局办公室按照“谁用车,谁登记,统一调度”的原则实行用车登记制度,每月对照加油数量和行驶里程,检查公务车的使用情况。三是清退违规停车费用。对违反公务车使用规定的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清退违规使用公务车产生的停车费。

6.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没有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问题。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湛江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关于建立与驻在部门工作机制的意见》,主动加强与市纪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组工作的协调和衔接。整改以来,局党组会议凡是涉及到选人用人以及“三重一大”问题均提前1天告知派驻纪检组关于会议的安排情况,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7.针对“落实党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湛江市统计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二是按要求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按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轮岗条件的工业科(能源统计科)科长和投资和社会科技统计科科长进行轮岗。

8.针对“混岗混编的现象严重”问题。一是摸清混编混岗具体情况。组织人员全面摸清本单位混编混岗具体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集中分布在局机关各科室协助相关统计专业工作的分配情况。二是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分析本单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的原因,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相应整改措施。三是立整立改,按编回岗。根据市统计普查中心、市人口调查队、市统计法规检查所三个事业单位的职能和编制,对抽调到局机关科室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安排按编回岗。

(二)党的建设缺位方面问题

9.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出现走样”问题。一是按规定比例分配统计部门中央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中央预算经费分配比例,制定《2018年中央财政经费分配方案》,合理分配经费。二是清查跟踪下拨经费使用情况。组织清查下拨到相关县(市)统计局工作补充经费的使用去向,督促其尽早专款专用。

10.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一是加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整改以来,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研究党建工作4次,解决党建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党总支部会议、支部会议、支委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基层党组织的第一堂党课,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中之重来执行。局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学习会议,带头谈学习心得体会。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整改以来,局党总支及下属党支部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定期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三会一课”季度计划报备表》和《“三会一课”季度报备登记表》,规范党组织生活。

11.针对关于“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相关工作规定,开展党总支组建工作。620日,局党支部呈报《关于成立中共湛江市统计局总支部委员会的请示》,于75日收到《关于同意成立中共湛江市统计局总支部委员会的批复》(湛直组发〔201878号)。718日,局党支部呈报《关于召开中共湛江市统计局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的请示》,于87日收到《关于同意召开中共湛江市统计局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的批复》(湛直组发〔201893号)。831日,我局根据批复要求,完成党总支和下设党支部的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中共湛江市统计局总支部委员会和在职三个党支部与退休党支部。93日,局党总支报送《中共湛江市统计局总支部委员会及下属支部委员会关于选举结果的请示》,于915日收到《关于中共湛江市统计局总支部委员会及下属支部委员会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湛直组发〔2018115号),顺利完成党总支的组建工作。

12.针对“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局党总支组织修订并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民主测评、党员量化考核等一系列党建工作制度,并汇总成册,编印《湛江市统计局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启用“湛统云”掌上党校。为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713日,市统计局正式启用“湛统党建云”掌上党校。通过掌上党校设置专题党课课程供本单位党员进行线上学习和考试,发布支部活动、会议通知和党建新闻,形成“支部建在网上,党员连在线上,党建抓在手上”党建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管理智能化。

13.针对“党建工作薄弱”问题。一是完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完善《湛江市统计局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规范》,内涵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七项组织生活的执行规范,帮助党员熟悉和了解组织生活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二是按时交纳党费。定下每月25日为交纳党费日,全体党员准时上交党费,每月公示党费交纳和使用情况。

14.针对“党的组织建设弱化”问题。制定党员活动计划,每月根据计划安排开展党日主题活动。621日,局党支部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款活动,在局党组的带动下,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捐款近1万元;625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读书沙龙”活动,互谈读书心得,并在走廊建立“党员图书角”,给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借阅书籍的平台,丰富干部职工的读书生活;73日,党支部书记宋景斌率党员干部到精准扶贫点徐闻县锦和镇那楚村慰问10名困难老党员,并向村支委捐赠党建图书;723日,组织党员开展“推荐党建好读物”活动,鼓励党员积极捐赠图书,增加单位藏书数量,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的阅读交流;831日,组织全体党员前往廉江市鹤地水库党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实践活动,重温建库开河历史。918日,组织党员干部到上海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参观宣誓活动,瞻仰建党圣地,重温入党誓词。

(三)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15.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问题。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党组成员向市纪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汇报个人和分管专业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向干部职工发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十个提醒》,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编印《湛江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汇编》,加强制度建设。

16.针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加强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尤其是着重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具体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内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二落实责任清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市统计局党组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和具体科室。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深入开展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的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纪委驻市发改局纪检组开展的集体谈话提醒活动并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省、市纪委关于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工作方案和市纪委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有关文件精神,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开展2018年党史党章知识问答竞赛和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党规党纪考试 2场考核活动,检验党员干部的学习效果。

17.针对“‘一岗双责’的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科长、副科长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层层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共签订30份《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38份《2018年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内容。二是完善干部述责述廉制度。修订完善《湛江市统计局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和各科室(中心、队、所)负责人每年向局党组进行述责述廉,党组织书记每年向党员进行述职。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方面问题

18.针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问题一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并进一步完善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按照专业申报、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来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与业务培训。二是核查清楚到井冈山开展党性教育的培训费用。

19.针对“差旅费开支把关不严”问题。一是清退有关的违规补助、报销费用。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教育,对干部职工开展财务报销制度的学习教育,对有关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加强培训费的开支管理,要求财务人员要对培训开支明细严格把关,核准培训开支金额,合理规范使用培训费。

20.针对“监管培训经费开支缺位”的问题。修订完善《湛江市统计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湛江市统计局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培训费开支要按科室申报、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与业务培训,未经批准以及超标准开支的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从而进一步加强培训计划预算和结算监管。

21.针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问题。我局对照中央下拨经费使用的科目表对20152017年所有中央下拨的经费的开销进行核查,重点对本单位学习培训经费进行逐一核对。

22.针对“违反党政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的规定”问题。我局已纠正党政一把手在报销单签字的做法,本单位一把手自巡察意见反馈后不再签批任何报销单据。

三、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时间已告一段落,湛江市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湛江市统计局党组将按照市委要求,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统计系统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努力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放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切实把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深刻领会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的四个方面重要要求和对湛江作为“重要发展极”定位的殷切期望,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扛起责任、担当作为。围绕中央、省、市的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努力实现用学习成果指导统计调研实践,用调研实践深化学习成果,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统计系统党的建设,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狠抓制度落实,持续紧盯问题整改不停滞。锲而不舍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对照整改清单和整改要求,做好后续工作安排,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任务、责任、进度、时限四落实。对已经基本整改到位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要开展“回头看”的工作,督查、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建立好的制度,要把规矩立起来,要把制度用起来,要将管理严起来,决不让制度沦为摆设。

(三)落实“两个责任”,持续落实从严治党不懈怠。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健全党建各项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坚决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不断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四)转化整改成果,服务湛江经济发展。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湛江统计事业发展,更好服务湛江经济发展的有利契机,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推进四大抓手、实施五大产业发展计划有机结合起来,以扎实的整改成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统计工作全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李希书记莅湛调研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为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广东重要发展极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93314365邮寄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湛江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524047;电子邮箱:zjtjjbgs2@163.com

 

 

 

                                              中共湛江市统计局党组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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