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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号EV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2-09-20 15:39:3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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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号EV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生态环境局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759-319712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号EVA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新建2号EVA项目选址于广东湛江东海岛石化产业园的中科炼化厂区内,位于中科炼化厂区东南角处的预留地内,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套10万吨/年EVA主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压缩、聚合、高压分离、低压分离、挤压造粒、脱气、产品运输、引发剂配制及注入、醋酸乙烯回收、冷冻水系统、粒料脱气尾气处理、包装等单元等。工程总占地面积约67.5亩。项目总投资193853万元,环保投资4360万元。

环评机构

上海南域石化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循环水场排污水经收集后送厂区现有生产废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于全厂循环水管网,处理过程产生的RO浓盐水送至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就近排入生产污水系统,送厂内现有污水处理场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气:项目醋酸乙烯精制单元上料废气、挤压造粒单元上料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装卸站废气依托现有汽车装卸站的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该项目装置的工艺废气、放空及低压系统事故泄压排放。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压缩机废油、废过氧化物混合物、废分子筛、精馏VA残液、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压缩机废油、废过氧化物混合物、精馏VA残液、废包装收集后送危废焚烧炉焚烧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分子筛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土壤、地下水:建设单位拟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措施、严格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措施,把项目实施后对周围水体、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减至最低。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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