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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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关于湛江市坡头区湛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氮、氩、二氧化碳及医用氧气充装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1-07-16 11:17:21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14日我局对《湛江市坡头区湛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氮、氩、二氧化碳及医用氧气充装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16日-2021年7月26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湛环坡建〔2021〕4号 关于湛江市坡头区湛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氧、氮、氩、二氧化碳及医用氧气充装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zip

湛环坡建〔2021〕4号

2021年7月13日

湛江市坡头区湛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官渡工业园B区粤佳路3号(中心坐标N:21°24'12.93'',E:110°23'28.2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桥桥头北侧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一楼5号门旁(区政府行政中心东侧约100米)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邮编:524057,联系电话:0759-3959109/3950892,传真:0759-3959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