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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示

时间:2022-03-28 11:07:57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对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4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5

关于湛江钢铁基地宝化湛江4万吨年混合法苯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zip

湛环建〔2022〕19号

2021-3-23

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

湛江市东海岛宝钢湛江钢铁基地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厂内预留地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