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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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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举行湛江市鉴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1-01-25 16:25:2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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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局决定就湛江市鉴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目的和内容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湛江市鉴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日上午9时30分~12时。

  地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办公楼1号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组成。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名(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名,政府机构代表2名,其他代表4名)。各听证代表均根据听证公告自愿报名参加听证。

  (二)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1.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需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湛江市户籍人口。

  2.需提交的材料:

  (1)《听证代表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证明文件(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及复印件1份,以及指定听证代表的委托书1份、工作证复印件1份。

  四、旁听人员的组成及产生方式

  (一)旁听人员报名。本次听证会允许公民旁听,旁听人员不超过8人。旁听人员报名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义务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决策感兴趣。

  (3)湛江市常住人口,不受户籍限制。

  2.报名材料:

  (1)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月4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1时4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40分)。

  (二)报名方式。到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5楼水生态环境科,现场提交资料报名。联系人:田小洲,电话:0759-3386120。

  六、其它有关事项

  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须确认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持同类意见的参加人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比例人数的,由申请人自行协商推荐听证参加人;协商推荐确有困难的,则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旁听人员报名人数如超过预定人数,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8名旁听人员。

  我局将于听证会前不少于20日(2021年2月5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在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频道(https://www.zhanjiang.gov.cn/sthjj/)公布。在听证会前10日(2021年2月20日),我局将《听证会通知书》以及湛江市鉴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

  2.旁听人员报名表

  3. 湛江市鉴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docx

       4湛江市鉴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1、2.doc


附件1:

  听证代表报名表

代表类型

□人大、政协及政府机构代表  □企业法人及社会组织代表  □公民代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籍贯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申请理由及建议意见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提交时请附上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2、听证机关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附件2:

  旁听人员报名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籍贯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申请理由及建议意见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提交时请附上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核对。

  2、听证机关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

  3、被确定作为听证人员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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