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湛江市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版 | 移动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助手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导航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环保动态

公开道歉处罚从轻,广东首创环保执法新规

时间:2022-04-01 15:55:47 来源:光明日报
【打印】 【字体: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地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或网站上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按罚款标准的30%-50%降低处罚。这就是广东省近年来在环保执法领域,全国首创的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个(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最早是在深圳实施的,制度出台以后,在全国也是首创。同时该规定的附件《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规定了20种企业容易发生的轻微违法的情形,对该类行为以责令改正、警示教育为主,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这也体现了执法包容审慎的理念,传递了柔性执法的温度,也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这种包容审慎的柔性执法理念,还体现在广东省去年11月公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当中。该规定包含了从轻减轻处罚、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和免于处罚等内容。从轻减轻处罚指的是,对符合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条件的企业,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作为工业和制造业龙头,广东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柔性执法,更多是因为将工作做在了前面。除了对不同监管对象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按照不同频次及比例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广东还建立起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监管机制。

  对纳入清单的企业,执法人员主要是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遥感监测等非现场手段开展检查,只有发现有违法线索以后才正式启动现场检查,从而减少执法过程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光明日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