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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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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关于湛江吴川市废旧塑料加工污染问题整改任务)

时间:2021-03-29 18:07:3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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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湛江市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流程指引>的通知》(湛环督组〔2021〕2号)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湛江吴川市废旧塑料加工污染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四十二、湛江吴川市群众反映废旧塑料加工污染问题,吴川市在整改时本末倒置,仅是设法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以使污染项目合法化。现场督察时,整个区域臭味十分明显,群众意见极大。

  (二)责任单位:吴川市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解决污染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整改措施:

  1.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作为,彻底解决废旧塑料加工污染问题。2018年年底前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整治方案,依法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对各类废旧塑料加工企业实施分类处置,并建立管理台账。2019年1月底完成排查并建立整治任务清单,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吴川市废旧塑料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其后每季度及时复查并巩固整治成果。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废旧塑料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行为。

  3.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公开污染投诉调查处理的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耐心做好群众思想解释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处置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顺利完成吴川市147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有3家不属于废塑料再生加工行业,实际上废塑料企业为144家)和10家废轮胎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加强统筹协调。2019年2月,成立了由时任吴川市委副书记、市长曹栋任组长的吴川市废塑料加工企业污染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4月23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废塑料加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

  2.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是印发《吴川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反馈废塑料加工企业污染整治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治清单,通过关停取缔和升级改造等措施,对全市147家废塑料加工企业开展整治。目前,已关闭135家企业,保留符合国土规划要求的4家,完成升级改造5家,转产3家。二是开展振文镇水口渡区域废轮胎加工企业排查,共排查出10家废轮胎加工企业并将其列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关闭取缔类名单,于2019年3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将10家企业关闭,切断企业工业用电用水,并责令企业对生产现场进行“三清”。

  3.加强监督执法。2019年7月、8月,吴川市组织属地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已批复关闭的废塑料加工企业采取关停措施,切断企业生产用电用水。2020年11月起启动督查问责机制,成立暗访工作组,不定期,不定时,不打招呼直接到点调查,一旦发现死灰复燃生产企业,立即查扣货物和断水断电,并且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和设备。

  4.强化宣传教育。为做好企业思想工作,2019年4月26日,吴川市组织召开吴川市落实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废塑料加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开展整治工作,有关部门、镇(街道)和企业负责人约17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该次废塑料加工企业的整治背景、意义、要求等进行解读;2019年6月,吴川市结合“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采用现场解答、分发宣传单张、宣传车辆环游的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通报吴川市废塑料加工企业整治的进展情况。

  三、评估结论

  本项任务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达到销号要求。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内径向我办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收件人: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邮政编码:524022)

  联系电话:0759-3398621

  湛江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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