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载体建设、计划用水及节水宣传等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服务的邀请函
我中心就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载体建设(6个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含平台租赁)、节水宣传等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代理服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情况
代理采购内容:一、创建6个节水型载体(包括高校、酒店)。工作内容:前期用户用水现状调查、参照《水平衡测试通则》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及测试数据分析、按《水量平衡测试方法》、《广东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水量平衡测试报告,书安装水表、节水标识、海报、淘汰类水龙头更换、按《广东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申报报告配合验收、报告评审与出版。二、取用水户计划系统租赁(包括云平台、系统应用服务器、处理器等),并派遣2名计划用水工作人员驻点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对市区约600户取用水户(具体按节水型城市创建标准要求的公共供水的非居民计划用水覆盖率不低于90%核定)计划用水申请通知下达、计划用水建议、计划用水核定、计划用水调整、超计划预警通知、超计划用水缴费通知下达及追踪,驻点时间为1年。举行不少于2次的计划用水户培训。三、完成湛江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宣传系列活动,包括举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节水进学校、节水进小区、公共场所节水宣传、节水制度上墙及组织学生、市民考察参观自来水厂、污水厂等活动;新媒体节水广告投放、节水宣传材料印发等系列工作。
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52万元(该金额以项目采购预算150万元作为基准价下浮计算所得,并为本项目最高控制价)。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资质要求:属中小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挂网公告。
二、报名及报价时间:2021年4月13日9:00分(北京时间)至2021年4月20日17:00分(北京时间)止。
三、报名地点:湛江市节约用水事务中心(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0号)1楼119办公室,报名资料必须由专人缴交,不接受邮件、电子邮件及其他一切传真报名资料。报名时须一并提交报名资料、报价资料。
四、报名资料要求:
所有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报名办理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核对:
(一)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取得“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他人竞价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名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前述资料须合并封装,并准备一式三份;
(六)递交报名资料时,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基本资质,不符合本邀请函要求的,不予接受报名。
五、报价资料要求
(一)项目报价包含服务费及一切税费,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开具国家规定发票。
(二)供应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允许改变报价。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所有报价材料须准备一式一份,且为书面打印材料,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材料必须在报价时间内按要求送至询价方签收,逾期者拒收。
(五)报价资料须单独密封(在信封表面列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项目咨询联系人:胡先生,0759-3193180
七、注意事项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报价文件,将最低报价者选定为供应商。
1.符合竞价文件的服务要求;
2.符合竞价文件的资质要求;
3.符合竞价文件的报价资料要求;
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者,以报价方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为评定标准。不向落标方解释落选原因。
九、签约、履约
1.成交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转让给他人。
2.收到成交通知后,成交方与邀请方按通知要求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签订。
附件:1、项目报价表
2、承诺书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湛江市节约用水事务中心
2021年4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