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提标补发企业的公示2020.12.10
2020年第三十七批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等四厅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5〕54号)、《关于加快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湛人社函〔2020〕59号)、《关于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的通知》(湛人社〔2020〕210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县(市、区)审核,此次公示的湛江承远容器有限公司等62家企业符合符合享受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的条件,应按新标准补足差额,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2日,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向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受理电话、邮箱:0759-3119602,yanglaoke515@163.com
受理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10号
特此公告。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第三十七批-关于享受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提标补发企业的公示(2020.12.10-2020.12.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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